都
基本解释
基本字义
都dū(ㄉㄨ)
⒈ 大都市:都市。都会。通都大邑。
⒉ 一国的最高行政机关所在的地方,京城:首都。国都。京都。建都。
⒊ 美好:“雍容闲雅,甚都”。都丽。都雅。
⒋ 总:都为一集。
⒌ 居:“都卿相之位”。
⒍ 古代称头目、首领。
⒎ 姓。
统一码
都字UNICODE编码U+90FD,10进制: 37117,UTF-32: 000090FD,UTF-8: E9 83 BD。
都字位于中日韩统一表意文字(CJK Unified Ideographs)。
其他字义
都dōu(ㄉㄡ)
⒈ 全,完全:都要。功课学得都不错。
⒉ 表示语气的加重:一动都不动。
汉英互译
all、big city、capital相关字词
皆,全造字法
形声:从阝、者声英文
metropolis, capital; all, the whole; elegant, refined※ 都的意思、基本解释,都是什么意思由元亨利贞网国学站在线字典查字提供。
详细解释
基本词义
◎ 都 dōu
〈副〉
(1) 全部 [all]
(2) 表示全部包括在内
渐黄昏,清角吹寒,都在空城。——姜夔《扬州慢》
常愿天下有情人都成眷属。——清· 林觉民《与妻书》
(3) 又如:你的话并不都对;都子(乞丐);都把势(总头目)
(4) 跟“是”字合用,说明理由。如:都是你老磨蹭,害得我们来晚了
(5) 用来加强语气,表示某事物极端的、异常的或不大可能有的情况或事例 [even]。如:今天天气真怪,中午比早晨都冷
(6) 表示已经 [already]。如:茶都凉了,赶快喝吧!
(7) 另见 dū
词性变化
◎ 都 dū
〈动〉
(1) 建都 [found a capital]
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柳宗元《封建论》
(2) 聚集 [accumulate]
都,凡也。——《广雅·释训》
都部者,都统其众也。——《后汉书·齐武王縯传》注
水泽所聚谓之都。——《水经注·水文注》
顷择其遗文,都为一集。——《文选·与吴质书》
(3) 又如:都居(水积聚的地方);都场(聚会的地方);都泽(水流汇聚的草泽地带)
(4) 率领 [command]。如:都督(统率,率领);都部(统率兵众)
◎ 都 dū
〈形〉
(1) 美好的样子 [elegant]
身长八尺,仪貌都雅。——《三国志·孙韶传》
不见于子都。——《诗·郑风·山有扶苏》。传:“世之美好者也。”
妻子衣服丽都。——《战国策·齐策》
(2) 又如:都冶(美艳的样子);都雅(优美文雅的样子);都长(指人美貌而性情温厚);都鄙(文雅与卑陋)
(3) 大 [great]
军惊而怀都舍。——《吕氏春秋·察今》
中有都柱,傍行八道。——《后汉书·张衡传》
(4) 又如:都匠(大匠);都酿(大的酿造作坊);都坑(公共厕所);都灶(蒸炊用的大灶)
◎ 都 dū
〈副〉
(1) 统统,完全 [all]
都,凡也。——《广雅·释训》
(2) 又如:都齐(完全,统统);都数(总数);都领(总领,总管);都邮(古指邮驿总站);都来(统统;总共;总计);都凡(总共)
(3) 另见 dōu
常用词组
都察院,都城,都德,都督,都给事中,都护,都会,都江堰,都市,都试,都司,都统,都尉,都御使,都柱基本词义
基本词义
◎ 都 dū
〈名〉
(1) (形声。从邑,者声。从“邑”,表示与城市有关。本义:建有宗庙的城邑)
(2) 同本义 [capital],周时各国把国都叫国,把有宗庙或先君神主的城叫都,没有的叫邑
都,有先君之旧宗庙曰都。——《说文》
距闰王百里为都。——《周礼》
凡邑有宗庙先君之主曰都,无曰邑。——《左传·庄公二十八年》
先王之制,大都不过参国之一。——《左传·隐公元年》
田畴秽,都邑露。——《荀子·富国》
(3) 又如:都鄙(旧时天子宗亲及公卿大夫的采邑);都家(周王朝分封给子弟及公卿大夫的采邑);都亭(都邑中的传舍);都甸(都邑郊外之地)
(4) 邦国的都城,国都 [capital]
国都曰都,都者,国君所居,人所都会也。——《释名》
兴复汉室,还于旧都。—— 诸葛亮《出师表》
秋九月,权迁都建业。——《三国志·吴主传》
都门帐饮无绪。——宋· 柳永《雨霖铃》
(5) 又如:奠都;定都;故都;国都;京都(旧时称国都);旧都(故都);迁都;行都(旧时指临时的首都);都下(京都之下。即京城);都内(京城内的府库);都邑(首都);都辇(京师);都畿(京都及其附近的地区)
(6) 引申为城市 [big city]
傅之其人,通邑大都。——王安石《报任安书》
召有司案图,指从此以往十五都予赵。——《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
(7) 又如:都道(都城的街道);都阃(都市郭门。引申为守卫城市的统帅。阃:门坎);都庄(都城的大道)
(8) 周代王室子弟及三公的封地、采地 [fief;feud]
凡造都鄙。——《周礼·大司徒》。注:“都鄙,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界曰都。鄙所居也。”
邦都之赋。——《周礼·大宰》。注:“四郊去国百里,邦甸二百里,家削三百里,邦县四百里;邦都五百里。”
都城过百雉,国之害也。——《左传·隐公元年》
(9) 又如:都鄙,都家(周公卿、大夫、王子弟的采邑,封地)
(10) 国家或帝国的行政区域或行政分区。明、清时基层行政区划是图,图下分十庄,图有地保;图上设都,相当于区或乡 [region;countryside]
族长严振先,乃城中十二都的乡约,平日最怕 严大老官。——《儒林外史》
(11) 头目,首领 [head]。如:都老(岭南少数民族的首领之称);都长(唐末帝王侍卫军的首长);都纂(总编纂);都鬼(迷信说法,阴间鬼的头领);都判官(迷信说法,阴间主管生死簿的官)
(12) 唐、五代宋初军队编制单位,以百人或千人为都 [hundred persons]。如:都伯(统领百人的军官);都排(百人长。都是军队编制名称,唐和五代,都为千人,宋时缩为百人);都司(绿旗兵中的营级武官,正四品);都尉(官名。系汉代辅助郡守掌管军事的官员)
(13) 吏的俗称 [official]。如:都护(官名);都监(官名);都府(中央所属各部、府的长官);都校(五代时武官名);都将(后魏铸钱官);都统制(官名。南宋建炎元年始置);都察院(明清时最高监察机构);都老爷(清朝对都察院的给事中,御史的口头称呼);都头(州县的捕盗头目;总头目);都知(客店或酒店的管事人员)
词性变化
◎ 都 dū
〈动〉
(1) 建都 [found a capital]
据天下之雄图,都六合之上游。——柳宗元《封建论》
(2) 聚集 [accumulate]
都,凡也。——《广雅·释训》
都部者,都统其众也。——《后汉书·齐武王縯传》注
水泽所聚谓之都。——《水经注·水文注》
顷择其遗文,都为一集。——《文选·与吴质书》
(3) 又如:都居(水积聚的地方);都场(聚会的地方);都泽(水流汇聚的草泽地带)
(4) 率领 [command]。如:都督(统率,率领);都部(统率兵众)
◎ 都 dū
〈形〉
(1) 美好的样子 [elegant]
身长八尺,仪貌都雅。——《三国志·孙韶传》
不见于子都。——《诗·郑风·山有扶苏》。传:“世之美好者也。”
妻子衣服丽都。——《战国策·齐策》
(2) 又如:都冶(美艳的样子);都雅(优美文雅的样子);都长(指人美貌而性情温厚);都鄙(文雅与卑陋)
(3) 大 [great]
军惊而怀都舍。——《吕氏春秋·察今》
中有都柱,傍行八道。——《后汉书·张衡传》
(4) 又如:都匠(大匠);都酿(大的酿造作坊);都坑(公共厕所);都灶(蒸炊用的大灶)
◎ 都 dū
〈副〉
(1) 统统,完全 [all]
都,凡也。——《广雅·释训》
(2) 又如:都齐(完全,统统);都数(总数);都领(总领,总管);都邮(古指邮驿总站);都来(统统;总共;总计);都凡(总共)
(3) 另见 dōu
常用词组
都察院、都城、都德、都督、都给事中、都护、都会、都江堰、都市、都试、都司、都统、都尉、都御使、都柱
康熙字典
都【酉集下】【邑部】 康熙筆画:16画,部外筆画:9画
〔古文〕《唐韻》當孤切《集韻》《韻會》《正韻》東徒切,音闍。《廣韻》天子所宮曰都。《周禮·地官·小司徒》四縣爲都。
又諸侯子弟封邑亦曰都。《左傳·隱元年》大都不過參國之一。《莊二十八年》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
又卿大夫食采之邑亦曰都。《禮·坊記》制國不過千乗,都城不過百雉。
又《正韻》美也,盛也。《詩·鄭風》洵美且都。《前漢·司馬相如傳》車從雍雍,閒雅甚都。
又歎美之辭。《書·臯陶謨》臯陶曰都。
又《正韻》居也。《東方朔·客難》身都卿相之位。
又《廣韻》總也。《曹丕·與吳質書》頃撰遺文,都爲一集。《韓愈·答崔立之書》若都不可得。
又《字彙補》水所聚也。《釋名》澤中有丘曰都丘,言蟲鳥所都聚也。
又姓。《集韻》漢臨亞侯都稽。
又《集韻》張如切,音猪。與豬通。《書·禹貢》大野旣豬。《又》被孟豬。《史記·夏本紀》旣豬作旣都,孟豬作明都。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都【卷六】【邑部】
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从邑者聲。周禮:距國五百里爲都。當孤切
说文解字注
(都)有先君之舊宗廟曰都。左傳曰。凡邑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無曰邑。周禮大司徒注曰。都鄙者、王子弟公卿大夫采地。其畍曰都。鄙、所居也。載師注曰。家邑、大夫之采地。小都、卿之采地。大都、公之采地。王子弟所食邑也。大宰八則注曰。都鄙、公卿大夫之采邑。王子弟所食邑。周召毛耼畢原之屬在畿內者。祭祀者其先君社稷五祀。按據杜氏釋例。大曰都。小曰邑。雖小而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尊其所居而大之也。又按左氏言有宗廟先君之主曰都。許改云有先君之舊宗廟。則必如晉之曲沃故絳而後可偁都。恐非左氏意也。左氏與周官合。从邑。者聲。當孤切。五部。周禮。歫國五百里爲都。此周禮說也。周禮載師注引司馬法曰。王國百里爲郊。二百里爲州。三百里爲野。四百里爲縣。五百里爲都。大宰注曰。邦中、在城郭者。四郊、去國百里。邦甸、二百里。家削、三百里。邦縣、四百里。邦都、五百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