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熙字典
誹【酉集上】【言部】 康熙筆画:15画,部外筆画:8画
《唐韻》《正韻》敷尾切《集韻》《韻會》妃尾切,音斐。《說文》謗也。《博雅》䛼也。《史記·高祖紀》誹謗者族。《莊子·刻意篇》高論怨誹。《戰國策》國必有誹譽,忠臣令誹在己,譽在上。
又《集韻》或省作非。《前漢·鼂錯傳》非謗不治。《師古註》非讀曰誹。
又《集韻》府尾切,非上聲。義同。
又《集韻》《韻會》匪微切《正韻》芳微切。與非通。《類篇》謗言也。《增韻》非議也。《史記·平準書》張湯奏顏異當九卿,見令不便,不入言而腹誹。《前漢·食貨志》作腹非。《註》口不言,心非之也。
又《廣韻》方味切《集韻》《韻會》《正韻》方未切,非去聲。義同。《史記·文帝紀》誹謗之木。《索隱》誹,音非,亦音沸。尸子云:堯立誹謗之木。韋昭云:慮政有缺失,使書于木,後代遂因以爲飾。今宮牆橋樑頭四柱木是也。
说文解字
说文解字
誹【卷三】【言部】
也。从言非聲。敷尾切
说文解字注
(誹)謗也。誹之言非也言非其實。从言。非聲。敷尾切。十五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