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同时,身为女性的稻田对“慰安妇”却没有丝毫同情,还把她们称为“公娼”和“军娼”。
2.对于前慰安妇曾向日本政府索赔的诉讼案件,平沼指出“过去存在公娼制度,曾作为战地**女的女性提起了诉讼”。
3.宋朝的官妓,从宽录取,不但把罪人家属当公娼,甚至公然去抢来,逼良为娼!
4.仅用了7年,就彻底消灭公娼、暗娼等各种**活动。
5.其实在旧中国**业是公娼制,办营业执照后即可公开营业,并沿袭齐国旧俗,叫“乐户”。
6.万华宝斗里公娼寮清云阁等建物群,台北市府前天才要求缓拆,土地所有人昨天拂晓强拆,十五户老建物四小时内夷平。
7.北京和上海档案馆馆藏档案显示,新中国仅仅用了7年时间,就全面彻底地消灭了公娼、暗娼等各种变相**活动。
8.本研究为横断式研究,采用自拟的结构式问卷,于台北市之公娼与私娼地区,以立意取样法收集203位样本之相关资料。
※ "公娼"造句元亨利贞网国学站汉语词典查词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