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家别
寂寞天宝后,园庐但蒿藜。我里百余家,世乱各东西。
存者无消息,死者为尘泥。贱子因阵败,归来寻旧蹊。
久行见空巷,日瘦气惨凄,但对狐与狸,竖毛怒我啼。
四邻何所有,一二老寡妻。宿鸟恋本枝,安辞且穷栖。
方春独荷锄,日暮还灌畦。县吏知我至,召令习鼓鞞。
虽从本州役,内顾无所携。近行止一身,远去终转迷。
家乡既荡尽,远近理亦齐。永痛长病母,五年委沟溪。
生我不得力,终身两酸嘶。人生无家别,何以为蒸黎。
广谪仙怨·胡尘犯阙冲关
天宝十五载正月,安禄山反,陷没洛阳。王师败绩,关门不守。车驾幸蜀,途次马嵬驿,六军不发,赐贵妃自尽,然后驾行。次骆谷,上登高下马,望秦川,遥辞陵庙,再拜,呜咽流涕,左右皆泣。谓力士曰:“吾听九龄之言,不到于此。”乃命中使往韶州,以太牢祭之。因上马索长笛,吹笛,曲成,潸然流涕,伫立久之。时有司旋录成谱,及銮驾至成都,乃进此谱,请名曲。帝谓:“吾因思九龄,亦别有意,可名此曲为《谪仙怨》。”其旨属马嵬之事。厥后以乱离隔绝,有人自西川传得者,无由知,但呼为《剑南神曲》。其音怨切,诸曲莫比。大历中,江南人盛为此曲。随州刺史刘长卿左迁睦州司马,祖筵之内,长卿遂撰其词。吹之为曲,意颇自得。盖亦不知本事。余既备知,聊因暇日撰其辞,复命乐工唱之,用广其不知者。其词曰:
胡尘犯阙冲关,金辂提携玉颜。云雨此时萧散,君王何日归还?
伤心朝恨暮恨,回首千山万山。独望天边初月,蛾眉犹自弯弯。
苦昼短
飞光飞光,劝尔一杯酒。
吾不识青天高,黄地厚。
唯见月寒日暖,来煎人寿。
食熊则肥,食蛙则瘦。
神君何在?太一安有?
天东有若木,下置衔烛龙。
吾将斩龙足,嚼龙肉,使之朝不得回,夜不得伏。
自然老者不死,少者不哭。
何为服黄金、吞白玉?
谁似任公子,云中骑碧驴?
刘彻茂陵多滞骨,嬴政梓棺费鲍鱼。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