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这个制度把人划分成士、农、工、商、秽多、非人这几种身份,最低微、最卑贱的“秽多”和“非人”又被统称为“部落民”。
2.在幕府时代,日本社会分为士农工商四大阶层,居于社会顶端的是将军、大名、藩主等贵族,商人地位最低,还有被称为“贱民”、“秽多”的最下等阶层。
3.在煤矿、炭坑这种暗无天日的环境中从事高体力劳动的,就是那些被划分为“秽多”和“非人”的“贱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