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ānshì

颁示


拼音bān shì
注音ㄅㄢ ㄕˋ

繁体頒示

词语解释

颁示bān shì

  1. 颁布告示。

    颁示国人。

    make public;

引证解释

  1. 发布;通告。谓公布出来,使人知晓。

    宋•袁褧 《枫窗小牍》卷下:“宜付史舘,颁示天下,賫卷中使则 焦楚鍠 也。”
    清•夏燮 《中西纪事·猾夏之渐》:“续增若干款,颁示各省督抚将军遵照办理。”
    《清史稿·后妃传·文宗孝钦显皇后》:“两太后以 文宗 赐 同道堂 小璽铃识,仍以上旨颁示。”

  2. 谓赐给观看。

    宋•范仲淹 《与韩魏公鈐书》:“又颁示北岳碑,真雄文健笔,高古相称。”
    宋•曾巩 《史馆申请三道札子》:“德音行事,外廷有所未闻,及自来更有纪述,发明文字,藏在宫禁者,欲乞特赐颁示,以凭论次。”

网络解释

颁示

颁示,是一个汉语词语,

拼音为:bān shì,

释义:1、发布;通告。谓公布出来﹐使人知晓。

2.谓赐给观看。

分字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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颁示造句


  • 1.就在狠揍茹太素之后,他命令制定了行政文书规范,“颁示中外,使言者陈得失,无繁文”。

    2.前年,宣布预备立宪诏书,本年颁示预备立宪年限,万几待理,心力俱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