赠送,赠给。亦指赠送的财物。
引汉•刘向 《说苑·臣术》:“辞禄让赐,不受赠遗。”宋•马永卿 《嬾真子》卷三:“忠肃 因使人问讯,亦不答;赠遗,亦不受。”清•张祥河 《<野香亭诗集>序》:“顷居京师数年,四方之以诗赠遗者,悉皆为之淘汰择别而观其所用心。”
赠送、赠与。唐·李朝威也作「赠给」、「赠送」。
引《柳毅传》:「宴罢,辞别,满宫凄然。赠遗珍宝,怪不可述。」
1.而南朝则完全相反,妇女处于社会底层,婚姻之家,数十年不相识,惟凭信命赠遗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