班婕妤
班婕妤(公元前48年—2年),西汉女辞赋家,是中国文学史上以辞赋见长的女作家之一。祖籍楼烦(今山西朔县宁武附近)人,是汉成帝的妃子,善诗赋,有美德。初为少使,立为婕妤。《汉书·外戚传》中有她的传记。她的作品很多,但大部分已佚失。现存作品仅三篇,即《自伤赋》、《捣素赋》和一首五言诗《怨歌行》(亦称《团扇歌》)。
梁鸿
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人,生卒年不详,约汉光武建武初年,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1] 。少孤,受业太学,家贫而尚节介。学毕,牧豕上林苑,误遗火延及他舍。鸿悉以豕偿舍主,不足,复为佣以偿。归乡里,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以女,鸿尽谢绝。娶同县孟女光,貌丑而贤,共入霸陵山中,荆钗布裙,以耕织为业,咏诗书弹琴以自娱。因东出关,过京师,作《五噫之歌》 。章帝(肃宗)闻而非之,求鸿不得。乃改复姓运期、名耀、字侯光,与妻子居齐、鲁间。终于吴。
徐淑
徐淑,东汉女诗人(约公元一四七年前后在世),陇西(今甘肃通渭)人。秦嘉,生卒年不详。字士会。陇西(今属甘肃)人,徐淑丈夫。桓帝时,为郡吏,岁终为郡上计簿使赴洛阳,被任为黄门郎。后病死于津乡亭。徐淑有诗集传世。(《补续汉书艺文志》)所作今存《答秦嘉诗》一首及答书二篇。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诸葛亮
诸葛亮(181-234),字孔明、号卧龙(也作伏龙),汉族,徐州琅琊阳都(今山东临沂市沂南县)人,三国时期蜀汉丞相、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散文家、书法家。在世时被封为武乡侯,死后追谥忠武侯,东晋政权特追封他为武兴王。诸葛亮为匡扶蜀汉政权,呕心沥血,鞠躬尽瘁,死而后已。其散文代表作有《出师表》、《诫子书》等。曾发明木牛流马、孔明灯等,并改造连弩,叫做诸葛连弩,可一弩十矢俱发。于234年在五丈原(今宝鸡岐山境内)逝世。诸葛亮在后世受到极大尊崇,成为后世忠臣楷模,智慧化身。成都、宝鸡、汉中、南阳等地有武侯祠,杜甫作《蜀相》赞诸葛亮。
蔡琰
蔡琰,字文姬,又字昭姬。生卒年不详。东汉陈留郡圉县人,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后值因匈奴入侵,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嫁给匈奴人,并生育了两个儿子。十二年后,曹操统一北方,用重金将蔡琰赎回,并将其嫁给董祀。蔡琰同时擅长文学、音乐、书法。《隋书·经籍志》著录有《蔡文姬集》一卷,但已经失传。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历史上记载蔡琰的事迹并不多,但“文姬归汉”的故事却在历朝历代被广为流传。
虞姬
楚汉之争时期“西楚霸王”项羽的爱姬,名虞(在《史记·项羽本纪》中有“有美人名虞”的记载)。一说姓虞(在《汉书·项籍传》中有“有美人姓虞”的记载)。生卒年不详,出生地不详(一说今江苏省沭阳县颜集镇虞溪村,一说今常熟虞山脚下虞溪村,一说今绍兴县漓渚镇塔石村)。相传容颜倾城,才艺并重,舞姿美艳,并有“虞美人”之称。逝世年龄正史并无记载,据野史记载,虞姬“{公元前230年-公元前202年}年仅28岁。
王褒
王褒,字子渊,西汉人,文学家,生卒年不详。蜀资中(今四川省资阳市雁江区墨池坝)人。其生卒年失载,只知他文学创作活动主要在汉宣帝(公元前73~前49年在位)时期。他是我国历史上著名的辞赋家,写有《洞箫赋》等赋十六篇,与扬雄并称“渊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