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鸿
梁鸿,字伯鸾,扶风平陵(今陕西咸阳)人,生卒年不详,约汉光武建武初年,至和帝永元末年间在世[1] 。少孤,受业太学,家贫而尚节介。学毕,牧豕上林苑,误遗火延及他舍。鸿悉以豕偿舍主,不足,复为佣以偿。归乡里,势家慕其高节,多欲妻以女,鸿尽谢绝。娶同县孟女光,貌丑而贤,共入霸陵山中,荆钗布裙,以耕织为业,咏诗书弹琴以自娱。因东出关,过京师,作《五噫之歌》 。章帝(肃宗)闻而非之,求鸿不得。乃改复姓运期、名耀、字侯光,与妻子居齐、鲁间。终于吴。
司马相如
司马相如(约公元前179年—前118年),字长卿,汉族,巴郡安汉县(今四川省南充市蓬安县)人,一说蜀郡(今四川成都)人。西汉大辞赋家。司马相如是中国文化史文学史上杰出的代表,是西汉盛世汉武帝时期伟大的文学家、杰出的政治家。景帝时为武骑常侍,因病免。工辞赋,其代表作品为《子虚赋》。作品词藻富丽,结构宏大,使他成为汉赋的代表作家,后人称之为赋圣和“辞宗”。他与卓文君的爱情故事也广为流传。鲁迅的《汉文学史纲要》中还把二人放在一个专节里加以评述,指出:“武帝时文人,赋莫若司马相如,文莫若司马迁。”
辛延年
辛延年 (公元前220~?年待考),著名秦汉诗人。 作品存《羽林琅》一首,为汉诗中优秀之作。始见于《玉台新咏》,《乐府诗集》将它归入《杂曲歌辞》,与《陌上桑》相提并论,誉为“诗家之正则,学者所当揣摩”。
李固
李固(94年-147年),字子坚。汉中郡城固县(今陕西省汉中市城固县) 人。东汉中期名臣,司徒李郃之子。年轻时便博览古今、学识渊博,屡次不受辟命。后被大将军梁商任命为从事中郎,后任荆州刺史、太山太守,成功平息两地的叛乱,之后对朝廷屡有谏言,颇有裨益。历任将作大匠、大司农、太尉,汉顺帝驾崩后为梁皇后所倚重,但受到梁冀的忌恨。质帝驾崩后,与梁冀争辩,不肯立刘志(即汉桓帝)为帝,最后遭梁冀诬告杀害。
杨恽
杨恽(?—前45),西汉家。字子幼,汉族,西汉华阴(今属陕西)人,宣帝时曾任左曹,后因告发霍氏(霍光子孙)谋反有功,封平通侯,迁中郎将。神爵元年(前61)升为诸吏光禄勋,位列九卿。其父杨敞曾两任汉宣帝时丞相,其母司马英是著名史学家兼文学家司马迁的女儿。其文章《报孙会宗书》被后人认为颇有司马迁的《报任安书》的风格。
戚夫人
戚夫人(?-前194年),又称戚姬,戚姓。秦末定陶(今山东定陶)人,随刘邦征战了4年,是汉高祖刘邦的宠妃。刘邦死后,吕后立即着手残害戚夫人,先暗杀其子赵王如意,然后命人砍去戚夫人手足、灼烂耳朵、挖掉眼珠又灌了哑药再将其丢进厕所里,称之为 人彘,数天之后戚夫人惨死于这种极度暴虐的摧残中。现今的中国北方部分民众奉其为厕神。
晁错
晁错(前200年----前154年),是西汉文帝时的智囊人物,汉族,颍川(今河南禹县城南晁喜铺)人。汉文帝时,晁错因文才出众任太常掌故,后历任太子舍人、博士、太子家令(太子老师)、贤文学。在教导太子中受理深刻,辩才非凡,被太子刘启(即后来的景帝)尊为“智囊”。因七国之乱被腰斩于西安东市。
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曹操
曹操(155年-220年正月庚子),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鲁迅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同时曹操也擅长书法,尤工章草,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评其为“妙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