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温舒
西汉著名的司法官。字长君,钜鹿人(钜鹿,在今河北南部,路温舒系河北广宗人)。信奉儒家学说。起初学习律令,当过县狱吏、郡决曹史;后来又学习《春秋》经义,举孝廉,当过廷尉奏曹掾、守廷尉史、郡太守等职。宣帝即位,他上疏请求改变重刑罚、重用治狱官吏的政策,主张“尚德缓刑”,“省法制,宽刑罚”。他认为秦朝灭亡的原因,是法密政苛,重用狱吏。汉承袭秦朝这一弊政,必须改革。他还反对刑讯逼供,认为刑讯迫使罪犯编造假供,给狱吏枉法定罪开了方便之门。他在奏疏中还提出废除诽谤罪,以便广开言路。
辛延年
辛延年 (公元前220~?年待考),著名秦汉诗人。 作品存《羽林琅》一首,为汉诗中优秀之作。始见于《玉台新咏》,《乐府诗集》将它归入《杂曲歌辞》,与《陌上桑》相提并论,誉为“诗家之正则,学者所当揣摩”。
刘启
汉景帝刘启(公元前188年—公元前141年),是汉文帝刘恒的长子,母亲是汉文帝皇后窦氏(即窦太后),出生于代地中都(今山西平遥县西南)。西汉第六位皇帝,在位16年,谥号孝景皇帝,无庙号。终年48岁。刘启在位期间,削诸侯封地,平定七国之乱,巩固中央集权,勤俭治国,发展生产,他统治时期与其父汉文帝统治时期合称为文景之治。
蔡文姬
蔡琰,字文姬,又字昭姬。生卒年不详。东汉陈留郡圉县人,东汉大文学家蔡邕的女儿。初嫁于卫仲道,丈夫死去而回到自己家里,后值因匈奴入侵,蔡琰被匈奴左贤王掳走,嫁给匈奴人,并生育了两个儿子。十二年后,曹操统一北方,用重金将蔡琰赎回,并将其嫁给董祀。蔡琰同时擅长文学、音乐、书法。《隋书·经籍志》著录有《蔡文姬集》一卷,但已经失传。现在能看到的蔡文姬作品只有《悲愤诗》二首和《胡笳十八拍》。历史上记载蔡琰的事迹并不多,但“文姬归汉”的故事却在历朝历代被广为流传。
曹操
曹操(155年-220年正月庚子),字孟德,一名吉利,小字阿瞒,沛国谯(今安徽亳州)人,汉族。东汉末年杰出的政治家、军事家、文学家、书法家。三国中曹魏政权的缔造者,其子曹丕称帝后,追尊为武皇帝,庙号太祖。曹操精兵法,善诗歌,抒发自己的政治抱负,并反映汉末人民的苦难生活,气魄雄伟,慷慨悲凉;散文亦清峻整洁,开启并繁荣了建安文学,给后人留下了宝贵的精神财富,史称建安风骨,鲁迅评价其为“改造文章的祖师”。同时曹操也擅长书法,尤工章草,唐朝张怀瓘在《书断》中评其为“妙品”。
司马迁
司马迁(前145年-不可考),字子长,夏阳(今陕西韩城南)人,一说龙门(今山西河津)人。西汉史学家、散文家。司马谈之子,任太史令,因替李陵败降之事辩解而受宫刑,后任中书令。发奋继续完成所著史籍,被后世尊称为史迁、太史公、历史之父。他以其“究天人之际,通古今之变,成一家之言”的史识创作了中国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史记》(原名《太史公书》)。被公认为是中国史书的典范,该书记载了从上古传说中的黄帝时期,到汉武帝元狩元年,长达3000多年的历史,是“二十五史”之首,被鲁迅誉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
息夫躬
西汉河内河阳人,字子微。少为博士弟子,治《春秋》。哀帝时召待诏,以诬告东平王云祝诅,擢为光禄大夫、左曹给事中,封宜陵侯。众畏其口,见之侧目。建平四年建言恐嚇匈奴之策,为丞相玉嘉、左将军公孙禄等反对。元寿元年免官,寄居丘亭,被告发怀怨祝诅,下狱死。
张衡
张衡(78-139),字平子,汉族,南阳西鄂(今河南南阳市石桥镇)人,我国东汉时期伟大的天文学家、数学家、发明家、地理学家、制图学家、文学家、学者,在汉朝官至尚书,为我国天文学、机械技术、地震学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由于他的贡献突出,联合国天文组织曾将太阳系中的1802号小行星命名为“张衡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