悲歌行
悲来乎,悲来乎。
主人有酒且莫斟,听我一曲悲来吟。
悲来不吟还不笑,天下无人知我心。
君有数斗酒,我有三尺琴。
琴鸣酒乐两相得,一杯不啻千钧金。
悲来乎,悲来乎。
天虽长,地虽久,金玉满堂应不守。
富贵百年能几何,死生一度人皆有。
孤猿坐啼坟上月,且须一尽杯中酒。
悲来乎,悲来乎。
凤凰不至河无图,微子去之箕子奴。
汉帝不忆李将军,楚王放却屈大夫。
悲来乎,悲来乎。
秦家李斯早追悔,虚名拨向身之外。
范子何曾爱五湖,功成名遂身自退。
剑是一夫用,书能知姓名。
惠施不肯干万乘,卜式未必穷一经。
还须黑头取方伯,莫谩白首为儒生。
致酒行
零落栖迟一杯酒,主人奉觞客长寿。
主父西游困不归,家人折断门前柳。
吾闻马周昔作新丰客,天荒地老无人识。
空将笺上两行书,直犯龙颜请恩泽。
我有迷魂招不得,雄鸡一声天下白。
少年心事当拿云,谁念幽寒坐呜呃。(拿云 一作:拂云 / 擎云)
秋登兰山寄张五
北山白云里,隐者自怡悦。
相望试登高,心随雁飞灭。(试 一作 始)
愁因薄暮起,兴是清秋发。
时见归村人,沙行渡头歇。(沙行 一作:沙平)
天边树若荠,江畔洲如月。(洲 一作:舟)
何当载酒来,共醉重阳节。
驳复仇议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从军行二首
向夕临大荒,朔风轸归虑。
平沙万里馀,飞鸟宿何处。
虏骑猎长原,翩翩傍河去。
边声摇白草,海气生黄雾。
百战苦风尘,十年履霜露。
虽投定远笔,未坐将军树。
早知行路难,悔不理章句。
秋草马蹄轻,角弓持弦急。
去为龙城战,正值胡兵袭。
军气横大荒,战酣日将入。
长风金鼓动,白露铁衣湿。
四起愁边声,南庭时伫立。
断蓬孤自转,寒雁飞相及。
万里云沙涨,平原冰霰涩。
惟闻汉使还,独向刀环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