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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山图记

[明代]:归有光

吴、长洲二县,在郡治所,分境而治。而郡西诸山,皆在吴县。其最高者,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而灵岩,吴之故宫在焉,尚有西子之遗迹。若虎丘、剑池及天平、尚方、支硎,皆胜地也。而太湖汪洋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沉浸其间,则海内之奇观矣。

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君今去县已三年矣。一日,与余同在内庭,出示此图,展玩太息,因命余记之,噫!君之于吾吴有情如此,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


“吴山图记”译文及注释

译文

吴县、长洲两县的县治,在吴郡的郡治所在地,两县划分境界各自管理。府城西南的众多山冈,都在吴县境内。其中最高的山峰,有穹窿、阳山、邓尉、西脊、铜井等山。灵岩山上,春秋时吴国的宫殿的故址就在那儿,还有西施的遗迹。像虎丘、剑池以及天平、尚方、支硎等处,都是名胜所在地。太湖浩浩淼淼,面积三万六千顷,七十二峰在湖中沉浮,真可以算海内奇观了。

我同龄的好友魏用晦任吴县县令未满三年,因考绩列入优等被调入京城担任给事中。魏君任吴县县令期间有恩于民,离任时,百姓设法挽留却未能成功,魏君也舍不得离开他的百姓,于是有热心人便画了一幅《吴山图》来送给他。

县令对于老百姓来说,确实是非常重要的,如果县令确实是贤良的,那么当地的山川草木也为蒙受其恩泽而感到荣耀;如果县令不贤良,那么当地的山川草木也会遭殃,感受到耻辱。魏君对于吴县的山河,可以说是增添了光彩了。今后有那么一天,吴县的老百姓将会在青山秀岩间挑选一块名胜宝地,在佛寺或道观里祭祀他,这完全是应该的。那么魏君既然已经离开了吴县,为什么还对这里的名山那样眷恋呢?

从前,苏东坡称赞韩琦离开了黄州四十多年,还念念不忘黄州,以至于写下了思黄州的诗歌。苏东坡为黄州人把这诗刻在石碑上。由此后人才明白这样一个道理:贤能之士到某一处地方,不单单会使那儿的人民不忍心忘记他,而且连自己也不能忘记那儿的人民。

现在魏君离开吴县已经三年了,一天,他与我同在内庭,取出这幅《吴山图》给我看,一边欣赏,一边叹息,就命我写篇文章记载这件事情。唉!魏君对于我乡吴县有如此深厚的感情,又怎能使我们吴县百姓忘记他呢!

注释

〔1〕吴:吴县,今已撤销并入江苏苏州市,为吴中区。长洲:明代县名,后并入吴县。明朝二县均属苏州府管辖。

〔2〕郡治所:州府官署所在地,此处是指苏州府治。吴县和长洲县的衙门也设在苏州城内。

〔3〕治:治理。

〔4〕穹窿:山名,在今苏州市西南。阳山:在今苏州市的西北。邓尉:山名,在今苏州市西南,因东汉时邓禹曾隐居此山而得名,山上多梅花。西脊:又称西碛山,在邓尉山西。铜井:又称铜坑山,亦在今苏州市西南,以产铜而得名。

〔5〕灵岩:山名,在今苏州市木渎镇,又名石鼓山、研石山、象山、石城山。

〔6〕吴之故宫:春秋时吴国君主夫差曾在灵岩为西施建馆娃宫。据传今灵岩山寺一带即是馆娃宫的遗址。

〔7〕尚:还。西子:即西施,春秋时越国的美女,越国君主勾践将西施献给吴王夫差,西施备受吴王宠爱。相传吴王曾在灵岩山上为西施建有琴台、梳妆台等。

〔8〕若:像。虎丘:山名,一名海涌山。在江苏苏州市西北阊门外。相传春秋时吴王阖闾葬于此,三日有虎踞于上,故名。唐王朝避其先世李虎讳,改称武丘。后复旧名。泉石幽胜,上有塔,登眺则全城在目,为苏州名胜。剑池:池名。在今江苏苏州市虎丘山。相传秦始皇东巡时在这里找寻过吴王阖庐的宝剑;一说阖庐葬在这里,曾用鱼阳扁诸等宝剑各三千殉葬,故名。天平:山名,在灵岩山北,因山顶方平,故名天平山。尚方:山名,又称上方山、楞枷山,在原吴县西南。支硎(xíng形):山名,在原吴县西南,相传晋代名僧支遁曾隐于此山。

〔9〕太湖:在今江苏省南部,面积二千四百多平方公里,是我国第三大淡水湖。旧说有三万六千公顷。

〔10〕七十二峰:太湖中有大小岛屿四十八个,加上沿湖的山峰和半岛,号称七十二峰。尤以洞庭东山、西山、马迹山、三山、鼋头渚最为有名。沉浸:浸入水中。

〔11〕海内:古人以为我国疆土四面环海,故称国境以内为海内。犹言天下。《战国策·秦策一》云:“今欲并天下,凌万乘,诎敌国,制海内,子元元,臣诸侯,非兵不可。”

〔12〕同年:封建时代同一年中举或同一年登进士第的互相称同年。为吴县:出任吴县县令。

〔13〕高第:在吏部举行的考核中列为上等者称高第。给事中:官名。秦汉为列侯、将军、谒者等的加官。常在皇帝左右侍从,备顾问应对等事。因执事在殿中,故名。魏或加官,或为正官。晋以后为正官。隋开皇六年(586),于吏部置给事郎。唐属门下省。元以后废门下省,而留给事中。明给事中分吏、户、礼、兵、刑、工六科,掌侍从规谏,稽察六部之弊误,有驳正制敕之违失、章奏封还一权。魏用晦所任为刑科给事中,《明史·职官三》言其职责为:“刑科,每岁二月下旬,上前一年南北罪囚之数,岁终奏上一岁蔽狱之数,阅十日一上实在罪囚之数,皆凭法司移报而奏御焉。”

〔14〕惠爱:对老百姓施惠和爱护。

〔15〕扳留:挽留。又作“攀留”,即攀缘车驾挽留,表示对离任者功绩的肯定和对离去的眷念。

〔16〕由是:因此。好事者:喜欢绘画的人。事:从事。以为赠:即作为赠送的礼品。

〔17〕令之于民:县令对于老百姓来说。

〔18〕被:通“披”,受。泽:恩惠。荣:兴旺。

〔19〕择胜:选择形胜之处。

〔20〕尸祝:尸,代表鬼神受享祭的人;祝,传告鬼神言辞的人。《庄子·逍遥游》:“庖人虽不治庖,尸祝不越樽俎而代之吴。”注曰:“庖人尸祝,各安其所。”尸祝在此处的意思是:将来把他当作祖先、神灵一样祭祀。浮图:梵语音译,此处指佛教寺院。老子之宫:即道观。老子是道教供奉的始祖。

〔21〕既去:已经离开。

〔22)惓惓(quán全):恳切、难以舍弃的样子。

〔23〕苏子瞻:即苏轼(1036—1101),字子瞻,号东坡,宋眉州眉山(今四川眉山县)人。宋仁宗嘉二年(1057)进士。宋神宗熙宁年间任杭州通判,历知密州、徐州、湖州。御史劾以作诗讪谤朝廷,贬谪黄州团练副使。宋哲宗元间,累迁翰林学士,出知杭州、颍州,再贬惠州、琼州,赦还卒于常州,谥文忠。是宋代著名的思想家、文学家,有《苏东坡集》、《东坡乐府》。《宋史》有传。韩魏公:即韩琦(1008—1075),字稚圭,宋相州安阳(今河南安阳市)人。天圣五年(1027)进士。仁宗时,西北边事起,韩琦任陕西经略招讨使,与范仲淹率兵拒战。韩、范久在兵间,名重当时,为宋廷所倚重,时人称为“韩范”。西夏和成,入为枢密副使,嘉中官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英宗立,封魏国公。琦为相十年,临大事,决大议,虽处危疑之际,知无不为。卒谥忠献。《宋史》有传。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韩琦曾与其兄在黄州居过,黄州人以此为荣。苏轼作有《书韩魏公黄州诗后》一文:“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诗。”此处用韩琦之思念黄州之事言魏用晦思念吴县。

〔24〕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宋神宗元丰三年(1080),苏轼因“乌台诗案”被贬为黄州团练副使,元丰七年(1094)十月二十六日,苏轼作《书韩魏公黄州诗后》云:“而轼亦公(即韩琦)之门人,谪居于黄五年,治东坡,筑雪堂,盖将老焉,则亦黄人也。于是相与摹公之诗而刻之石,以为黄人无穷之思。”黄人,即黄州人。

〔25〕内庭:即内廷,宫廷之内。隆庆四年(1570),归有光任南京太侍寺丞,留京执掌内阁制敕房,纂修《世宗实录》,因此有机会在内廷与时任给事中的魏用晦见面。

〔26〕太息:出声长叹。

“吴山图记”鉴赏

导读

《吴山图》是作者的朋友魏用晦离任吴县县令时,当地百姓送给他的一幅山水画。本文即以这幅画为线索,先寥寥数笔概写吴县的风物名胜和湖光山色,然后自然而然地写出魏用晦在担任县令时与当地百姓结下的难以忘怀的深厚感情,并以北宋苏轼和韩琦的故事,揭示出“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己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以此来称颂魏用晦对吴县的缱绻深情。作者不刻意雕饰文字而写得清新淡雅,着眼吴县山水画而寓意于山水画外,构思颇为新巧。  

评析

《吴山图》是吴县百姓送给离任县令魏用晦的纪念品,其功用相当于众多已程式化的“去思碑”。但吴县百姓所送的《吴山图》却是礼轻情义重,因为它代表了老百姓对廉洁贤明县令的真情实感。对于作者归有光来说,吴县的山山水水实在太熟悉了,加之自己也曾在湖州府长兴县任过县令,因此,对《吴山图》的意义当有切身的感受,故下笔为文,随兴生发,侃侃而谈,毫无造作应酬之嫌。第一段作者不直接从《吴山图》说起,而是极写吴县的山川形胜,而这些自然景观本身又极富文化积淀,显示出深广的历史文化内涵。第二段先交待自己与《吴山图》主人的同年关系,再引出《吴山图》的故事,顺理成章地将一地的山川形胜与为官一任、造福一方的贤能之士联系起来,同时也为下文的议论作了坚实的铺垫。第三段先从县令的贤与不贤对老百姓的关系说起,又用苏轼和韩琦的故事为例,说明贤能之官吏自然会能得到当地百姓的深切怀念。最后又上升到真正的贤者是“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最后一段称赏魏用晦是属于“不能自忘于其人”的贤者,“如之何而使吾民能忘之也!”全文结构巧妙,层次井然,抒情含蓄。作者紧扣官与民的关系来展开议论,同时也是借他人酒杯浇自家之块垒,真可谓运思良苦。  

归有光简介

明代·归有光的简介

归有光

归有光(1506~1571)明代官员、散文家。字熙甫,又字开甫,别号震川,又号项脊生,汉族,江苏昆山人。嘉靖十九年举人。会试落第八次,徙居嘉定安亭江上,读书谈道,学徒众多,60岁方成进士,历长兴知县、顺德通判、南京太仆寺丞,留掌内阁制敕房,与修《世宗实录》,卒于南京。归有光与唐顺之、王慎中两人均崇尚内容翔实、文字朴实的唐宋古文,并称为嘉靖三大家。由于归有光在散文创作方面的极深造诣,在当时被称为“今之欧阳修”,后人称赞其散文为“明文第一”,著有《震川集》、《三吴水利录》等。

...〔► 归有光的诗(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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余同年友魏君用晦为吴县,未及三年,以高第召入为给事中。君之为县,有惠爱,百姓扳留之,不能得,而君亦不忍于其民。由是好事者绘《吴山图》以为赠。

夫令之于民,诚重矣。令诚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泽而有荣也;令诚不贤也,其地之山川草木,亦被其殃而有辱也。君于吴之山川,盖增重矣。异时吾民将择胜于岩峦之间,尸祝于浮屠、老子之宫也,固宜。而君则亦既去矣,何复惓惓于此山哉?昔苏子瞻称韩魏公去黄州四十馀年而思之不忘,至以为《思黄州》诗,子瞻为黄人刻之于石。然后知贤者于其所至,不独使其人之不忍忘而已,亦不能自忘于其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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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出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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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上章荐诸天子,会丞相与王有隙,格其事不下。弼环视四体,叹曰:“天生一具铜筋铁肋,不使立勋万里外,乃槁死三尺蒿下,命也,亦时也。尚何言!”遂入王屋山为道士,后十年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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狱中上梁王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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臣闻忠无不报,信不见疑,臣常以为然,徒虚语耳。昔荆轲慕燕丹之义,白虹贯日,太子畏之;卫先生为秦画长平之事,太白食昴,昭王疑之。夫精变天地而信不谕两主,岂不哀哉!今臣尽忠竭诚,毕议愿知,左右不明,卒从吏讯,为世所疑。是使荆轲、卫先生复起,而燕、秦不寤也。愿大王孰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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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以圣王觉寤,捐子之之心,而不说田常之贤,封比干之后,修孕妇之墓,故功业覆于天下。何则?欲善亡厌也。夫晋文亲其雠,强伯诸侯;齐桓用其仇,而一匡天下。何则?慈仁殷勤,诚加于心,不可以虚辞借也。

至夫秦用商鞅之法,东弱韩、魏,立强天下,卒车裂之。越用大夫种之谋,禽劲吴而伯中国,遂诛其身。是以孙叔敖三去相而不悔,於陵子仲辞三公为人灌园。今人主诚能去骄傲之心,怀可报之意,披心腹,见情素,堕肝胆,施德厚,终与之穷达,无爱于士,则桀之犬可使呔尧,跖之客可使刺由,何况因万乘之权,假圣王之资乎!然则荆轲湛七族,要离燔妻子(),岂足为大王道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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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代欧阳修

呜呼!惟我皇考崇公,卜吉于泷冈之六十年,其子修始克表于其阡。非敢缓也,盖有待也。

修不幸,生四岁而孤。太夫人守节自誓;居穷,自力于衣食,以长以教俾至于成人。太夫人告之曰:汝父为吏廉,而好施与,喜宾客;其俸禄虽薄,常不使有余。曰:“毋以是为我累。”故其亡也,无一瓦之覆,一垄之植,以庇而为生;吾何恃而能自守邪?吾于汝父,知其一二,以有待于汝也。自吾为汝家妇,不及事吾姑;然知汝父之能养也。汝孤而幼,吾不能知汝之必有立;然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吾之始归也,汝父免于母丧方逾年,岁时祭祀,则必涕泣,曰:“祭而丰,不如养之薄也。”间御酒食,则又涕泣,曰:“昔常不足,而今有余,其何及也!”吾始一二见之,以为新免于丧适然耳。既而其后常然,至其终身,未尝不然。吾虽不及事姑,而以此知汝父之能养也。汝父为吏,尝夜烛治官书,屡废而叹。吾问之,则曰:“此死狱也,我求其生不得尔。”吾曰:“生可求乎?”曰:“求其生而不得,则死者与我皆无恨也;矧求而有得邪,以其有得,则知不求而死者有恨也。夫常求其生,犹失之死,而世常求其死也。”回顾乳者剑汝而立于旁,因指而叹,曰:“术者谓我岁行在戌将死,使其言然,吾不及见儿之立也,后当以我语告之。”其平居教他子弟,常用此语,吾耳熟焉,故能详也。其施于外事,吾不能知;其居于家,无所矜饰,而所为如此,是真发于中者邪!呜呼!其心厚于仁者邪!此吾知汝父之必将有后也。汝其勉之!夫养不必丰,要于孝;利虽不得博于物,要其心之厚于仁。吾不能教汝,此汝父之志也。”修泣而志之,不敢忘。

先公少孤力学,咸平三年进士及第,为道州判官,泗绵二州推官;又为泰州判官。享年五十有九,葬沙溪之泷冈。

太夫人姓郑氏,考讳德仪,世为江南名族。太夫人恭俭仁爱而有礼;初封福昌县太君,进封乐安、安康、彭城三郡太君。自其家少微时,治其家以俭约,其后常不使过之,曰:“吾儿不能苟合于世,俭薄所以居患难也。”其后修贬夷陵,太夫人言笑自若,曰:“汝家故贫贱也,吾处之有素矣。汝能安之,吾亦安矣。”

自先公之亡二十年,修始得禄而养。又十有二年,烈官于朝,始得赠封其亲。又十年,修为龙图阁直学士,尚书吏部郎中,留守南京,太夫人以疾终于官舍,享年七十有二。又八年,修以非才入副枢密,遂参政事,又七年而罢。自登二府,天子推恩,褒其三世,盖自嘉祐以来,逢国大庆,必加宠锡。皇曾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曾祖妣累封楚国太夫人。皇祖府君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祖妣累封吴国太夫人。皇考崇公累赠金紫光禄大夫、太师、中书令兼尚书令。皇妣累封越国太夫人。今上初郊,皇考赐爵为崇国公,太夫人进号魏国。

于是小子修泣而言曰:“呜呼!为善无不报,而迟速有时,此理之常也。惟我祖考,积善成德,宜享其隆,虽不克有于其躬,而赐爵受封,显荣褒大,实有三朝之锡命,是足以表见于后世,而庇赖其子孙矣。”乃列其世谱,具刻于碑,既又载我皇考崇公之遗训,太夫人之所以教,而有待于修者,并揭于阡。俾知夫小子修之德薄能鲜,遭时窃位,而幸全大节,不辱其先者,其来有自。 熙宁三年,岁次庚戌,四月辛酉朔,十有五日乙亥,男推诚、保德、崇仁、翊戴功臣,观文殿学士,特进,行兵部尚书,知青州军州事,兼管内劝农使,充京东路安抚使,上柱国,乐安郡开国公,食邑四千三百户,食实封一千二百户,修表。


尚德缓刑书

两汉路温舒

汉昭帝逝世,昌邑王刘贺被废黜,汉宣帝刘询刚刚登上皇位。路温舒呈上奏书,奏书说:

昭帝崩,昌邑王贺废,宣帝初即位,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其辞曰:

“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由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故桓、文扶微兴坏,尊文、武之业,

泽加百姓,功润诸侯,虽不及三王,天下归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夫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无嗣,大臣忧戚,焦心合谋,皆以昌邑尊亲,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乱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祸变之故,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故大将军受命武帝,股肱汉国,披肝胆,决大计,黜亡义,立有德,辅天而行,然后宗庙以安,天下咸宁。臣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王不用于世⒅,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做囚人不胜痛,则饰词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媮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臧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

上善其言。


报孙会宗书

两汉杨恽

恽材朽行秽,文质无所底,幸赖先人余业,得备宿卫。遭遇时变,以获爵位。终非其任,卒与祸会。足下哀其愚,蒙赐书教督以所不及,殷勤甚厚。然窃恨足下不深推其终始,而猥随俗之毁誉也。言鄙陋之愚心,若逆指而文过;默而息乎,恐违孔氏各言尔志之义。故敢略陈其愚,惟君子察焉。

恽家方隆盛时,乘朱轮者十人,位在列卿,爵为通侯,总领从官,与闻政事。曾不能以此时有所建明,以宣德化,又不能与群僚同心并力,陪辅朝庭之遗忘,已负窃位素餐之责久矣。怀禄贪势,不能自退,遂遭变故,横被口语,身幽北阙,妻子满狱。当此之时,自以夷灭不足以塞责,岂意得全首领,复奉先人之丘墓乎?伏惟圣主之恩不可胜量。君子游道,乐以忘忧;小人全躯,说以忘罪。窃自念过已大矣,行已亏矣,长为农夫以末世矣。是故身率妻子,戮力耕桑,灌园治产,以给公上,不意当复用此为讥议也。

夫人情所不能止者,圣人弗禁。故君父至尊亲,送其终也,有时而既。臣之得罪,已三年矣。田家作苦。岁时伏腊,烹羊炰羔,斗酒自劳。家本秦也,能为秦声。妇赵女也,雅善鼓瑟。奴婢歌者数人,酒后耳热,仰天抚缶而呼乌乌。其诗曰:“田彼南山,芜秽不治。种一顷豆,落而为萁。人生行乐耳,须富贵何时!”是日也,奋袖低昂,顿足起舞;诚滛荒无度,不知其不可也。恽幸有余禄,方籴贱贩贵,逐什一之利。此贾竖之事,污辱之处,恽亲行之。下流之人,众毁所归,不寒而栗。虽雅知恽者,犹随风而靡,尚何称誉之有?董生不云乎:“明明求仁义,常恐不能化民者,卿大夫之意也。明明求财利,常恐困乏者,庶人之事也。”故道不同,不相为谋,今子尚安得以卿大夫之制而责仆哉!

夫西河魏土,文侯所兴,有段干木、田子方之遗风,漂然皆有节概,知去就之分。顷者足下离旧土,临安定,安定山谷之间,昆戎旧壤,子弟贪鄙,岂习俗之移人哉?于今乃睹子之志矣!方当盛汉之隆,愿勉旃,毋多谈。


驳复仇议

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


外戚世家序

两汉司马迁

自古受命帝王及继体守文之君,非独内德茂也,盖亦有外戚之助焉。夏之兴也以涂山,而桀之放也以末喜。殷之兴也以有娀,纣之杀也嬖妲己。周之兴也以姜原及大任,而幽王之禽也淫于褒姒。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釐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可不慎与?人能弘道,无如命何。甚哉,妃匹之爱,君不能得之于臣,父不能得之于子,况卑不乎!即欢合矣,或不能成子姓;能成子姓矣,或不能要终:岂非命也哉?孔子罕称命,盖难言之也。非通幽明,恶能识乎性命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