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臧僖伯谏观鱼

[先秦]:左丘明

春,公将如棠观鱼者。臧僖伯谏曰:“凡物不足以讲大事,其材不足以备器用,则君不举焉。君将纳民于轨物者也。故讲事以度轨量,谓之‘轨’;取材以章物采,谓之‘物’。不轨不物,谓之乱政。乱政亟行,所以败也。故春蒐、夏苗、秋狝、冬狩,皆于农隙以讲事也。三年而治兵,入而振旅,归而饮至,以数军实。昭文章,明贵贱,辨等列,顺少长,习威仪也。鸟兽之肉不登于俎,皮革、齿牙、骨角、毛羽不登于器,则君不射,古之制也。若夫山林川泽之实,器用之资,皂隶之事,官司之守,非君所及也。”

公曰:“吾将略地焉。”遂往,陈鱼而观之。僖伯称疾不从。

书曰:“公矢鱼与棠。”非礼也,且言远地也。


“臧僖伯谏观鱼”译文及注释

译文

春天,隐公准备到棠地观看渔民捕鱼。臧僖伯进谏说:“凡是物品不能用到讲习祭祀、军事等大事上,或者所用材料不能制作礼器和兵器,那么,国君就不要亲自去接触它。国君是把民众引向社会规范和行为准则的人。所以,讲习大事以法度为准则进行衡量,叫做‘轨’,选取材料制作器物以显示它的文彩,叫做‘物’。事情不合乎轨、物,叫做乱政。屡屡乱政,这就是所以败亡的原因了。所以,春、夏、秋、冬四季的狩猎活动,都是在农闲时节进行,并(借这个机会)讲习军事。每三年演练一次,回国都要对军队进行休整。并要到宗庙进行祭告,宴饮庆贺,清点军用器物和猎获物。(在进行这些活动的时候,)要(使车马、服饰、旌旗等)文彩鲜艳,贵贱分明,等级井然,少长有序:这都是讲习大事的威仪啊!鸟兽的肉不能拿来放到祭祀用的器具里,皮革、牙齿、骨角和毛羽不能用来制作军事器物,这样的鸟兽,君主就不会去射它,这是自古以来的规矩啊!至于山林川泽的物产,一般器物的材料,这都是仆役们去忙活,有关官吏按职分去管理的事,而不是君主所应涉足的事。”隐公说:“我准备到那里去巡视。”于是就去了(棠地),让渔民把各种渔具都摆出来捕鱼,他在那里观赏。僖伯推说有病没有随同前往。《春秋》上说:“隐公在棠地陈设渔具。”(这是说他棠地观鱼这一行为)不合礼法啊,并且说他去的地方远离国都。

注释

春:指鲁隐公五年(前718)春季。

公:指鲁隐公。公元前722年至公元前712年在位。按《春秋》和《左传》的编著体例,凡是鲁国国君都称公,后边《曹刿论战》等篇均如是。鲁国是姬姓国,其开国君主是周公旦之子伯禽,其地在今山东西南部。如:往。

如:往。

棠:也写作唐,鲁国邑名,在今山东鱼台县东。

鱼:通“渔”,动词,捕鱼。

臧僖伯:鲁孝公之子、鲁惠公之兄、鲁隐公之伯父,名彄(又作“驱”“弓区”)(kōu),字子臧,封于臧(今郯城县),伯为排行,僖是谥号。 丗本:孝公生僖伯彄,彄生哀伯达(臧哀伯或臧孙达),达生伯氏缾,缾生文仲辰(臧文仲),辰是臧僖伯曾孙。

讲:讲习,训练。

大事:指祭祀和军事活动等。

材:材料,原料。

器用:指祭祀所用的器具与军事物资。

举:指行动。

纳:纳入。

轨物:法度和准则。

度(duó):计量。

量:轨则,法度。

章:通“彰”,彰明,发扬。

采:物之有华饰者又彩色也,五彩相间曰采。

亟:多次,屡次。

春蒐(sōu):指春天打猎。蒐,搜寻,谓搜寻不产卵、未怀孕的禽兽。

夏苗:指夏天打猎,谓捕猎伤害庄稼的禽兽。

秋狝(xiǎn):指秋天打猎。狝,杀,谓顺秋天肃杀之气,进行捕猎活动。

冬狩(shòu):指冬天打猎。狩,围守,谓冬天各种禽兽都已长成,可以不加选择地加以围猎。按:“春蒐、夏苗、秋狝、冬狩”云云,说明我们的先民在狩猎活动中已有生态平衡意识,也同时说明大凡有组织的狩猎活动,都带有军事演习的性质,并不单单是为狩猎而狩猎。

治兵:指练兵、比武等军事演习活动。

振旅:整顿部队。

饮至:古代的一种礼仪活动。凡盟会、外交和重大军事行动结束以后,都要告于宗庙,并举行宴会予以庆贺。

军实:指军用车辆、器物和战斗中的俘获等。

昭:表明。文章:服饰、旌旗等的颜色花纹。

登:装入,陈列。

俎(zǔ):古代举行祭祀活动时用以盛牛、羊等祭品的礼器。

射:激矢及物曰射。

山林:材木樵薪之类。

川泽:菱芡鱼龟之类。

资:材资也。

皂(zào)隶:本指奴隶,这里指做各种杂务的仆役。

略地:到外地巡视。

陈:陈设,张设也。

称疾:推说有病。(注意:古代分言“疾”和“病”,轻者为“疾”,重者为“病”。)

书:指《春秋》。

矢:通“施”,实施,陈设。这一句的意思是:隐公在棠陈列渔具。

“臧僖伯谏观鱼”鉴赏

赏析

读罢此文,读者也许会提出这样的问题:鲁隐公作为一国之君,到棠地看看渔民怎样捕鱼,有什么了不得,也值得这位臧大夫大惊小怪,还要苦口婆心、掰开揉碎地讲那么多大道理?难道国君连这点自由也没有吗?马克思主义认为:分析、考察和认识任何一种历史现象,都必须把该历史现象放回到产生它的历史环境中去。臧僖伯之所以谏阻隐公到棠地观鱼,是因为隐公这一活动,不符合那个时代一个国君应该遵循并身体力行的行为规范。不符合,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就会导致国家的败亡。况且,隐公远离国都,到棠地观鱼,并非为了体察民情,更不是与民同乐,而仅仅是他本人的一种游乐活动。也正因为如此,他才不敢对臧僖伯的谏言说一个“不”字,最后不得不以“吾将略地焉”为借口,坚持到那里寻乐去。

这篇谏辞的最大特点,是紧紧围绕着一个“礼”字展开劝谏,从观点到为阐明观点所举述的诸多理由及作为论据的事物和行为,都没有稍稍离开这个“礼”字。也就是说,没有稍稍离开制约当时国君行为的规范和准则。另一个也很明显的特点是,劝谏的缘起虽然是“公将如棠观鱼”,劝谏的直接目的也是阻止隐公“如棠观鱼”,但谏辞中对此事却不着一语。这不单单是婉言法,更重要的是,这种表达法反映出进谏者进谏的着眼点,并不在于隐公“如棠观鱼”这一具体行为,而是当时的整个礼制。如果隐公听了臧僖伯这番谏辞明白了“礼”对他的制约性,“如棠观鱼”这种“非礼”的事自然也就不会发生了。

题解

本文选自《左传·隐公五年》。这一年(前718年)的春天,鲁隐公要到棠地观看渔民怎样捕鱼。鲁国大夫臧僖伯从传统的为君之道出发,认为国君的根本责任是管好国家大事,而且任何举措都必须合乎“古制”和国君的行为规范,否则就会“乱政”,而屡屡“乱政”,国家就会败亡。正是出于这么一种认识,他从对国君和国家的责任感出发,进谏隐公,劝阻他到棠地观鱼。  

左丘明简介

先秦·左丘明的简介

左丘明

丘明(姓姜,氏丘,名明),华夏人,生于前502年,死于前422年,享年80岁。丘穆公吕印的后代。本名丘明,因其先祖曾任楚国的左史官,故在姓前添“左”字,故称左史官丘明先生,世称“左丘明”,后为鲁国太史 。左氏世为鲁国太史,至丘明则约与孔子(前551-479)同时,而年辈稍晚。他是当时著名史家、学者与思想家,著有《春秋左氏传》、《国语》等。他左丘明的最重要贡献在于其所著《春秋左氏传》与《国语》二书。左氏家族世为太史,左丘明又与孔子一起“如周,观书于周史”,故熟悉诸国史事,并深刻理解孔子思想。

...〔► 左丘明的诗(31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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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十九日复上宰相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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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月十六日,前乡贡进士韩愈,谨再拜言相公阁下:

向上书及所著文后,待命凡十有九日,不得命。恐惧不敢逃遁,不知所为,乃复敢自纳于不测之诛,以求毕其说,而请命于左右。

愈闻之:蹈水火者之求免于人也,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呼而望之也。将有介于其侧者,虽其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大其声疾呼而望其仁之也。彼介于其侧者,闻其声而见其事,不惟其父兄子弟之慈爱,然后往而全之也。虽有所憎怨,苟不至乎欲其死者,则将狂奔尽气,濡手足,焦毛发,救之而不辞也。若是者何哉?其势诚急而其情诚可悲也。

愈之强学力行有年矣。愚不惟道之险夷,行且不息,以蹈于穷饿之水火,其既危且亟矣,大其声而疾呼矣。阁下其亦闻而见之矣,其将往而全之欤?抑将安而不救欤?有来言于阁下者曰:“有观溺于水而爇于火者,有可救之道,而终莫之救也。”阁下且以为仁人乎哉?不然,若愈者,亦君子之所宜动心者也。

或谓愈:“子言则然矣,宰相则知子矣,如时不可何?”愈窃谓之不知言者。诚其材能不足当吾贤相之举耳;若所谓时者,固在上位者之为耳,非天之所为也。前五六年时,宰相荐闻,尚有自布衣蒙抽擢者,与今岂异时哉?且今节度、观察使及防御营田诸小使等,尚得自举判官,无间于已仕未仕者;况在宰相,吾君所尊敬者,而曰不可乎?古之进人者,或取于盗,或举于管库。今布衣虽贱,犹足以方乎此。情隘辞蹙,不知所裁,亦惟少垂怜焉。

愈再拜。


杂说一·龙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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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嘘气成云,云固弗灵于龙也。然龙乘是气,茫洋穷乎玄间,薄日月,伏光景,感震电,神变化,水下土,汩陵谷,云亦灵怪矣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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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为穹谷嵁岩渊池于郊邑之中,则必辇山石,沟涧壑,陵绝险阻,疲极人力,乃可以有为也。然而求天作地生之状,咸无得焉。逸其人,因其地,全其天,昔之所难,今于是乎在。

永州实惟九疑之麓。其始度土者,环山为城。有石焉,翳于奥草;有泉焉,伏于土涂。蛇虺之所蟠,狸鼠之所游。茂树恶木,嘉葩毒卉,乱杂而争植,号为秽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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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乃延客入观,继以宴娱。或赞且贺曰:“见公之作,知公之志。公之因土而得胜,岂不欲因俗以成化?公之择恶而取美,岂不欲除残而佑仁?公之蠲浊而流清,岂不欲废贪而立廉?公之居高以望远,岂不欲家抚而户晓?夫然,则是堂也,岂独草木土石水泉之适欤?山原林麓之观欤?将使继公之理者,视其细知其大也。”宗元请志诸石,措诸壁,编以为二千石楷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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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官大夫与之同列,争宠而心害其能。怀王使屈原造为宪令,屈平属草稿未定。上官大夫见而欲夺之,屈平不与,因谗之曰:“王使屈平为令,众莫不知。每一令出,平伐其功,曰以为‘非我莫能为也。’”王怒而疏屈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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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后,诸侯共击楚,大破之,杀其将唐眜。时秦昭王与楚婚,欲与怀王会。怀王欲行,屈平曰:“秦,虎狼之国,不可信,不如毋行。”怀王稚子子兰劝王行:“奈何绝秦欢!”怀王卒行。入武关,秦伏兵绝其后,因留怀王,以求割地。怀王怒,不听。亡走赵,赵不内。复之秦,竟死于秦而归葬。

长子顷襄王立,以其弟子兰为令尹。楚人既咎子兰以劝怀王入秦而不反也。屈平既嫉之,虽放流,眷顾楚国,系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其存君兴国,而欲反复之,一篇之中,三致志焉。然终无可奈何,故不可以反。卒以此见怀王之终不悟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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屈原既死之后,楚有宋玉、唐勒、景差之徒者,皆好辞而以赋见称。然皆祖屈原之从容辞令,终莫敢直谏。其后楚日以削,数十年竟为秦所灭。自屈原沉汨罗后百有馀年,汉有贾生,为长沙王太傅。过湘水,投书以吊屈原。

太史公曰:“余读《离骚》、《天问》、《招魂》、《哀郢》,悲其志。适长沙,过屈原所自沉渊,未尝不垂涕,想见其为人。及见贾生吊之,又怪屈原以彼其材游诸侯,何国不容,而自令若是!读《鵩鸟赋》,同死生,轻去就,又爽然自失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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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昭帝逝世,昌邑王刘贺被废黜,汉宣帝刘询刚刚登上皇位。路温舒呈上奏书,奏书说:

昭帝崩,昌邑王贺废,宣帝初即位,路温舒上书,言宜尚德缓刑。其辞曰:

“臣闻齐有无知之祸,而桓公以兴;晋有骊姬之难,而文公用伯。近世赵王不终,诸吕作乱,而孝文为太宗。由是观之,祸乱之作,将以开圣人也。故桓、文扶微兴坏,尊文、武之业,

泽加百姓,功润诸侯,虽不及三王,天下归仁焉。文帝永思至德,以承天心,崇仁义,省刑罚,通关梁,一远近,敬贤如大宾,爱民如赤子,内恕情之所安而施之于海内,是以囹圄空虚,天下太平。夫继变化之后,必有异旧之恩,此贤圣所以昭天命也。“往者,昭帝即世而无嗣,大臣忧戚,焦心合谋,皆以昌邑尊亲,援而立之。然天不授命,淫乱其心,遂以自亡。深察祸变之故,乃皇天之所以开至圣也。故大将军受命武帝,股肱汉国,披肝胆,决大计,黜亡义,立有德,辅天而行,然后宗庙以安,天下咸宁。臣闻《春秋》正即位,大一统而慎始也。陛下初登至尊,与天合符,宜改前世之失,正始受命之统,涤烦文,除民疾,存亡继绝,以应天意。

“臣闻秦有十失,其一尚存,治狱之吏是也。秦之时,羞文学,好武勇,贱仁义之士,贵治狱之吏,正言者谓之诽谤,遏过者谓之妖言,故盛服先王不用于世⒅,忠良切言皆郁于胸,誉谀之声日满于耳,虚美熏心,实祸蔽塞,此乃秦之所以亡天下也。方今天下,赖陛下恩厚,亡金革之危、饥寒之患,父子夫妻戮力安家,然太平未洽者,狱乱之也。夫狱者,天下之大命也,死者不可复生,绝者不可复属。《书》曰:“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今治狱吏则不然,上下相驱,以刻为明,深者获公名,平者多后患。故治狱之吏,皆欲人死,非憎人也,自安之道在人之死。是以死人之血流离于市,被刑之徒比肩而立,大辟之计岁以万数。此仁圣之所以伤也。太平之未洽,凡以此也。夫人情安则乐生,痛则思死,棰楚之下,何求而不得?做囚人不胜痛,则饰词以视之,吏治者利其然,则指道以明之,上奏畏却,则锻练而周内之;盖奏当之成,虽咎繇听之,犹以为死有余辜。何则?成练者众,文致之罪明也。是以狱吏专为深刻,残贼而亡极,媮为一切,不顾国患,此世之大贼也。故俗语曰:“画地为狱议不入;刻木为吏期不对。”此皆疾吏之风,悲痛之辞也。故天下之患,莫深于狱;败法乱正,离亲塞道,莫甚乎治狱之吏,此所谓一尚存者也。”

“臣闻乌鸢之卵不毁,而后凤凰集;诽谤之罪不诛,而后良言进。故古人有言:“山薮臧疾,川泽纳污,瑾瑜匿恶,国君含诟。”唯陛下除诽谤以招切言,开天下之口,广箴谏之路,扫亡秦之失,尊文武之德,省法制,宽刑罚,以废治狱,则太平之风可兴于世,永履和乐,与天亡极,天下幸甚。”

上善其言。


争臣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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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问谏议大夫阳城于愈,可以为有道之士乎哉?学广而闻多,不求闻于人也。行古人之道,居于晋之鄙。晋之鄙人,熏其德而善良者几千人。大臣闻而荐之,天子以为谏议大夫。人皆以为华,阳子不色喜。居于位五年矣,视其德,如在野,彼岂以富贵移易其心哉?

愈应之曰:是《易》所谓恒其德贞,而夫子凶者也。恶得为有道之士乎哉?在《易·蛊》之“上九”云:“不事王侯,高尚其事。”《蹇》之“六二”则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夫亦以所居之时不一,而所蹈之德不同也。若《蛊》之“上九”,居无用之地,而致匪躬之节;以《蹇》之“六二”,在王臣之位,而高不事之心,则冒进之患生,旷官之刺兴。志不可则,而尤不终无也。今阳子在位,不为不久矣;闻天下之得失,不为不熟矣;天子待之,不为不加矣。而未尝一言及于政。视政之得失,若越人视秦人之肥瘠,忽焉不加喜戚于其心。问其官,则曰谏议也;问其禄,则曰下大夫之秩秩也;问其政,则曰我不知也。有道之士,固如是乎哉?且吾闻之: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今阳子以为得其言乎哉?得其言而不言,与不得其言而不去,无一可者也。阳子将为禄仕乎?古之人有云:“仕不为贫,而有时乎为贫。”谓禄仕者也。宜乎辞尊而居卑,辞富而居贫,若抱关击柝者可也。盖孔子尝为委吏矣,尝为乘田矣,亦不敢旷其职,必曰“会计当而已矣”,必曰“牛羊遂而已矣”。若阳子之秩禄,不为卑且贫,章章明矣,而如此,其可乎哉?

或曰:否,非若此也。夫阳子恶讪上者,恶为人臣招其君之过而以为名者。故虽谏且议,使人不得而知焉。《书》曰:“尔有嘉谟嘉猷,则人告尔后于内,尔乃顺之于外,曰:斯谟斯猷,惟我后之德”若阳子之用心,亦若此者。愈应之曰:若阳子之用心如此,滋所谓惑者矣。入则谏其君,出不使人知者,大臣宰相者之事,非阳子之所宜行也。夫阳子,本以布衣隐于蓬蒿之下,主上嘉其行谊,擢在此位,官以谏为名,诚宜有以奉其职,使四方后代,知朝廷有直言骨鲠之臣,天子有不僭赏、从谏如流之美。庶岩穴之士,闻而慕之,束带结发,愿进于阙下,而伸其辞说,致吾君于尧舜,熙鸿号于无穷也。若《书》所谓,则大臣宰相之事,非阳子之所宜行也。且阳子之心,将使君人者恶闻其过乎?是启之也。

或曰:阳子之不求闻而人闻之,不求用而君用之。不得已而起。守其道而不变,何子过之深也?愈曰:自古圣人贤士,皆非有求于闻用也。闵其时之不平,人之不义,得其道。不敢独善其身,而必以兼济天下也。孜孜矻矻,死而后已。故禹过家门不入,孔席不暇暖,而墨突不得黔。彼二圣一贤者,岂不知自安佚之为乐哉诚畏天命而悲人穷也。夫天授人以贤圣才能,岂使自有余而已,诚欲以补其不足者也。耳目之于身也,耳司闻而目司见,听其是非,视其险易,然后身得安焉。圣贤者,时人之耳目也;时人者,圣贤之身也。且阳子之不贤,则将役于贤以奉其上矣;若果贤,则固畏天命而闵人穷也。恶得以自暇逸乎哉?

或曰:吾闻君子不欲加诸人,而恶讦以为直者。若吾子之论,直则直矣,无乃伤于德而费于辞乎?好尽言以招人过,国武子之所以见杀于齐也,吾子其亦闻乎?愈曰:君子居其位,则思死其官。未得位,则思修其辞以明其道。我将以明道也,非以为直而加入也。且国武子不能得善人,而好尽言于乱国,是以见杀。《传》曰:“惟善人能受尽言。”谓其闻而能改之也。子告我曰:“阳子可以为有之士也。”今虽不能及已,阳子将不得为善人乎哉?


阴饴甥对秦伯

先秦左丘明

十月,晋阴饴甥会秦伯,盟于王城。

秦伯曰:“晋国和乎?”对曰:“不和。小人耻失其君而悼丧其亲,不惮征缮以立圉也。曰:‘必报仇,宁事戎狄。’君子爱其君而知其罪,不惮征缮以待秦命。曰:‘必报德,有死无二。’以此不和。”秦伯曰:“国谓君何?”对曰:“小人戚,谓之不免;君子恕,以为必归。小人曰:‘我毒秦,秦岂归君?’君子曰:‘我知罪矣,秦必归君。贰而执之,服而舍之,德莫厚焉,刑莫威焉。服者怀德,贰者畏刑,此一役也,秦可以霸。纳而不定,废而不立,以德为怨,秦不其然。’”秦伯曰:“是吾心也。”

改馆晋侯,馈七牢焉。


驳复仇议

唐代柳宗元

臣伏见天后时,有同州下邽人徐元庆者,父爽为县吏赵师韫所杀,卒能手刃父仇,束身归罪。当时谏臣陈子昂建议诛之而旌其闾;且请“编之于令,永为国典”。臣窃独过之。

臣闻礼之大本,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子者杀无赦。刑之大本,亦以防乱也。若曰无为贼虐,凡为理者杀无赦。其本则合,其用则异,旌与诛莫得而并焉。诛其可旌,兹谓滥;黩刑甚矣。旌其可诛,兹谓僭;坏礼甚矣。果以是示于天下,传于后代,趋义者不知所向,违害者不知所立,以是为典可乎?盖圣人之制,穷理以定赏罚,本情以正褒贬,统于一而已矣。

向使刺谳其诚伪,考正其曲直,原始而求其端,则刑礼之用,判然离矣。何者?若元庆之父,不陷于公罪,师韫之诛,独以其私怨,奋其吏气,虐于非辜,州牧不知罪,刑官不知问,上下蒙冒,吁号不闻;而元庆能以戴天为大耻,枕戈为得礼,处心积虑,以冲仇人之胸,介然自克,即死无憾,是守礼而行义也。执事者宜有惭色,将谢之不暇,而又何诛焉?

其或元庆之父,不免于罪,师韫之诛,不愆于法,是非死于吏也,是死于法也。法其可仇乎?仇天子之法,而戕奉法之吏,是悖骜而凌上也。执而诛之,所以正邦典,而又何旌焉?

且其议曰:“人必有子,子必有亲,亲亲相仇,其乱谁救?”是惑于礼也甚矣。礼之所谓仇者,盖其冤抑沉痛而号无告也;非谓抵罪触法,陷于大戮。而曰“彼杀之,我乃杀之”。不议曲直,暴寡胁弱而已。其非经背圣,不亦甚哉!

《周礼》:“调人,掌司万人之仇。凡杀人而义者,令勿仇;仇之则死。有反杀者,邦国交仇之。”又安得亲亲相仇也?《春秋公羊传》曰:“父不受诛,子复仇可也。父受诛,子复仇,此推刃之道,复仇不除害。”今若取此以断两下相杀,则合于礼矣。且夫不忘仇,孝也;不爱死,义也。元庆能不越于礼,服孝死义,是必达理而闻道者也。夫达理闻道之人,岂其以王法为敌仇者哉?议者反以为戮,黩刑坏礼,其不可以为典,明矣。

请下臣议附于令。有断斯狱者,不宜以前议从事。谨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