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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遗至孝

[南北朝]:刘义庆

陈遗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簿,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收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恩掠郡,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时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及归家,遂携而从军。与孙恩战,败,军人溃散,遁入山泽,无以为粮,有饥馁而死者。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至孝之报也。


“陈遗至孝”译文及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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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遗至孝”鉴赏

创作背景

隆安三年(公元399年)秋,道教首领孙恩趁机聚众反晋。隆安五年(公元40年),孙思以兵士10余万,船只2000多艘进攻建康。与晋廷所派刘牢之决战于京口,孙恩大败,损失惨重,再次退人海岛。元兴元年(公元402年),孙恩举军攻临海,失败后投海自杀。

刘义庆简介

南北朝·刘义庆的简介

刘义庆

刘义庆(403—444)汉族,彭城(今江苏徐州)人。字季伯,南北朝文学家。自幼才华出众,爱好文学,并广招四方文学之士,聚于门下。刘宋宗室,袭封临川王,公元444年(元嘉21年)死于建康(今南京)。除《世说新语》外,还著有志怪小说《幽明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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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遗至孝

南北朝刘义庆

陈遗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簿,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收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恩掠郡,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时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及归家,遂携而从军。与孙恩战,败,军人溃散,遁入山泽,无以为粮,有饥馁而死者。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至孝之报也。


工之侨献琴

明代刘基

工之侨得良桐焉,斫而为琴,弦而鼓之,金声而玉应。自以为天下之美也,献之太常。使国工视之,曰:“弗古。”还之。

工之侨以归,谋诸漆工,作断纹焉;又谋诸篆工,作古窾焉。匣而埋诸土,期年出之,抱以适市。贵人过而见之,易之以百金,献诸朝。乐官传视,皆曰:“希世之珍也。”

工之侨闻之,叹曰:“悲哉世也!岂独一琴哉?莫不然矣!而不早图之,其与亡矣。”遂去,入于宕之山,不知其所终。


伤仲永

宋代王安石

金溪民方仲永,世隶耕。仲永生五年,未尝识书具,忽啼求之。父异焉,借旁近与之,即书诗四句,并自为其名。其诗以养父母、收族为意,传一乡秀才观之。自是指物作诗立就,其文理皆有可观者。邑人奇之,稍稍宾客其父,或以钱币乞之。父利其然也,日扳仲永环谒于邑人,不使学。

余闻之也久。明道中,从先人还家,于舅家见之,十二三矣。令作诗,不能称前时之闻。又七年,还自扬州,复到舅家问焉。曰:“泯然众人矣。”

王子曰:仲永之通悟,受之天也。其受之天也,贤于材人远矣。卒之为众人,则其受于人者不至也。彼其受之天也,如此其贤也,不受之人,且为众人;今夫不受之天,固众人,又不受之人,得为众人而已耶?


临江之麋

唐代柳宗元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 ,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陶侃惜谷

宋代司马光

陶侃尝出游,见人持一把未熟稻,侃问:“用此何为?”人云:“行道所见,聊取之耳。”侃大怒诘曰:“汝既不田,而戏贼人稻!”执而鞭之。是以百姓勤于农植,家给人足。


庸医治驼

明代江盈科

昔有医人,自媒能治背驼,曰:“如弓者、如虾者、如环者,若延吾治,可朝治而夕如矢矣。”一人信焉,使治曲驼,乃索板二片,以一置地下,卧驼者其上,又以一压焉,又践之。驼者随直,亦随死。其子欲诉诸官。医人曰:“我业治驼,但管人直,不管人死。”呜呼!今之为官,但管钱粮收,不管百姓死,何异于此医也哉!(自媒 一作:自诩)


宋定伯捉鬼

魏晋干宝

南阳宋定伯,年少时,夜行逢鬼。问之,鬼言:“我是鬼。”鬼问:“汝复谁?”定伯诳之,言:“我亦鬼。”鬼问:“欲至何所?”答曰:“欲至宛市。”鬼言:“我亦欲至宛市。”遂行。

数里,鬼言:“步行太亟,可共递相担,何如?”定伯曰:“大善。”鬼便先担定伯数里。鬼言:“卿太重,将非鬼也?”定伯言:“我新鬼,故身重耳。”定伯因复担鬼,鬼略无重。如是再三。定伯复言:“我新鬼,不知有何所畏忌?”鬼答言:“惟不喜人唾。”于是共行。道遇水,定伯令鬼先渡,听之,了然无声音。定伯自渡,漕漼作声。鬼复言:“何以作声?”定伯曰:“新死,不习渡水故耳,勿怪吾也。”

行欲至宛市,定伯便担鬼著肩上,急持之。鬼大呼,声咋咋然,索下,不复听之。径至宛市中下著地,化为一羊,便卖之恐其变化,唾之。得钱千五百,乃去。于时石崇言:“定伯卖鬼,得钱千五百文。”


清代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红毛毡

清代蒲松龄

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帅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其人置毡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登百人矣。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


狼三则

清代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