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羊子妻
河南乐羊子之妻者,不知何氏之女也。
羊子尝行路,得遗金一饼,还以与妻。妻曰:“妾闻志士不饮‘ 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况拾遗求利,以污其行乎!”羊子大惭,乃捐金于野,而远寻师学。
一年来归,妻跪问其故,羊子曰:“久行怀思,无它异也。”妻乃引刀趋机而言曰:“此织生自蚕茧,成于机杼。一丝而累,以至于寸,累寸不已,遂成丈匹。今若断斯织也,则捐失成功,稽废时日。夫子积学,当‘日知其所亡’,以就懿德;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羊子感其言,复还终业,遂七年不返。
尝有它舍鸡谬入园中,姑盗杀而食之,妻对鸡不餐而泣。姑怪问其故。妻曰:“自伤居贫,使食有它肉。”姑竟弃之。后盗欲有犯妻者,乃先劫其姑。妻闻,操刀而出。盗人曰:“释汝刀从我者可全,不从我者,则杀汝姑。”妻仰天而叹,举刀刎颈而死。盗亦不杀其姑。太守闻之,即捕杀贼盗,而赐妻缣帛,以礼葬之,号曰“贞义”。
“乐羊子妻”译文及注释
译文
河南乐羊子的妻子,已经不知道原来是姓什么的人家的女儿。
羊子在路上行走时,曾经捡到一块别人丢失的金子,拿回家把金子给了妻子。妻子说:“我听说有志气的人不喝‘盗泉’的水,廉洁方正的人不接受‘嗟来之食’,何况是捡拾别人的失物、谋求私利来玷污自己的品德呢!”羊子听后十分惭愧,就把金子扔弃到野外,然后远出拜师求学去了。
一年后羊子回到家中,妻子跪起身问他回来的缘故。羊子说:“出行在外久了,心中想念家人,没有别的特殊的事情。”妻子听后,就拿起刀来快步走到织机前说道:“这些丝织品都是从蚕茧中生出,又在织机上织成。 一根丝一根丝地积累起来,才达到一寸长,一寸一寸地积累,才能成丈成匹。现在如果割断这些正在织着的丝织品,那就无法成功(织出布匹),迟延荒废时光。你积累学问,就应当‘每天都学到自己不懂的东西’,以此成就自己的美德;如果中途就回来了,那同切断这丝织品又有什么不同呢?”羊子被他妻子的话感动了,重新回去修完了自己的学业,并且七年没有回来。
这期间,有一次邻家所养的鸡误闯入乐羊子的园中,婆婆偷偷抓来杀了做菜吃。到吃饭时,乐羊子妻却对着那盘鸡流泪,不吃饭。婆婆感到奇怪,问她原因,乐羊子妻说:“我是难过家里太穷,饭桌上吃的竟然是别人家的鸡。”婆婆听了(大感惭愧),就把鸡丢弃不食。
后来有盗贼想侵犯乐羊子妻的,就先劫持其婆姑(婆婆,丈夫母亲)。妻子听到后,拿着刀跑出来,盗贼说:“你放下刀依从我,就保全你们的性命,如果不从我,我就杀了你婆婆。”妻子仰天叹息,举起刀子就刎颈(割脖子)自杀了。盗贼也没有杀她婆婆(就逃跑了)。太守知道了这件事后,抓捕那盗贼,就赐给乐羊妻子丝绸布帛,为她举行丧礼,赐予“贞义”的称号。
注释
“河南”,汉袭秦制,地方分郡县,郡上设部。郡,相当于地一级行政区。河南郡今河南省西北部。
“还以与妻”当读作“还,以与妻”(回家后,把它交给妻子)。
“嗟来之食”在《礼记·檀弓》里本作“嗟!来食(喂,来吃吧)”,是富人叫饿肚子的人来吃饭时说的,有鄙夷饿者的味道。
“污其行”,这里是玷污自己行为的意思。
“捐”,丢弃,舍弃。现在,此义仅保存在成语中,如“为国捐躯”。
“跪”,古人席地而坐,跪时腰伸直,示敬之意。
“无它”,它”本指蛇,上古时人们穴居,以蛇为患,见面则问“无它(蛇)乎”。后来转化为“没什么”的意思。
“成于机杼”,今语要倒过来说,在织布机上织成。“机”,最早就是指织布机。杼,机上的梭子。
“累寸不已”,(倒装句,不以累寸),不停地一寸一寸地积累。
“若”,假若。楚地方言,今保留。
“捐失”,即失去,这是两个近义词组成的双音词。捐,也有“失”义。
"稽废",稽延荒废
“积学”,积累学识。
“日知其所亡”,语出《论语·子张》:“子夏曰:‘日知其所亡,月无忘其所能,可谓好学也已矣。’”亡:通“无”,没有。
“何异断斯织乎”,也要倒着说,跟割断这块帛有什么不同。异:不同。
“感其言”,(倒装句),被这番话感动。
“复还终业”,以下尚有“遂七年不反。妻常躬勤养姑,又远馈羊子”等句,然后转叙他事。
“遗金一饼”,一块丢失的金子
“尝" 曾经。
“还以与妻”,以,把。
“乐羊子妻”鉴赏
感悟
本文是一篇人物传记。它通过两个小故事,赞扬了羊子的妻的高洁品德和过人才识。乐羊子妻的两段话,不管是过去,现在,还是将来;并且对不同民族,不同政见,不同文化,不同宗教的人来说都有着深远的意义。她告诫人们:做人就必须具备高尚的品德,做事就必须有坚韧不拔的精神。
1.乐羊子妻不但不收丈夫拾来的金子,而且用“志士不饮盗泉之水,廉者不受嗟来之食”的典故说服丈夫,进一步指出因贪小利而失大节的危害,使乐羊子非常惭愧,知错就改并远寻师学。
2.乐羊子妻“引刀趋机”以自己织布必须日积月累“遂成丈匹”的切身体会,说明求学必须专心致志,持之以恒的道理,最后归结到“若中道而归,何异断斯织乎!”妻子这一番借织布来讲道理的话,使乐羊子深受感动,最后“复还终业”。
范晔简介
南北朝·范晔的简介
范晔(公元398年—公元445年),字蔚宗,南朝宋史学家,顺阳(今河南淅川南)人。官至左卫将军,太子詹事。宋文帝元嘉九年(432年),范晔因为“左迁宣城太守,不得志,乃删众家《后汉书》为一家之作”,开始撰写《后汉书》,至元嘉二十二年(445年)以谋反罪被杀止,写成了十纪,八十列传。原计划作的十志,未及完成。今本《后汉书》中的八志三十卷,是南朝梁刘昭从司马彪的《续汉书》中抽出来补进去的。其中《杨震暮夜却金》已编入小学教材,《强项令》选入中学教材。
...〔► 范晔的诗(4篇)〕猜你喜欢
陈涉世家(节选)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
塞翁失马
近塞上之人,有善术者,马无故亡而入胡。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数月,其马将胡骏马而归。人皆贺之,其父曰:“此何遽不能为祸乎?”家富良马,其子好骑,堕而折其髀。人皆吊之,其父曰:“此何遽不为福乎?”居一年,胡人大入塞,丁壮者引弦而战。近塞之人,死者十九。此独以跛之故,父子相保。故福之为祸,祸之为福,化不可及,深不可测也。
庸医治驼
昔有医人,自媒能治背驼,曰:“如弓者、如虾者、如环者,若延吾治,可朝治而夕如矢矣。”一人信焉,使治曲驼,乃索板二片,以一置地下,卧驼者其上,又以一压焉,又践之。驼者随直,亦随死。其子欲诉诸官。医人曰:“我业治驼,但管人直,不管人死。”呜呼!今之为官,但管钱粮收,不管百姓死,何异于此医也哉!(自媒 一作:自诩)
送东阳马生序
余幼时即嗜学。家贫,无从致书以观,每假借于藏书之家,手自笔录,计日以还。天大寒,砚冰坚,手指不可屈伸,弗之怠。录毕,走送之,不敢稍逾约。以是人多以书假余,余因得遍观群书。既加冠,益慕圣贤之道 ,又患无硕师、名人与游,尝趋百里外,从乡之先达执经叩问。先达德隆望尊,门人弟子填其室,未尝稍降辞色。余立侍左右,援疑质理,俯身倾耳以请;或遇其叱咄,色愈恭,礼愈至,不敢出一言以复;俟其欣悦,则又请焉。故余虽愚,卒获有所闻。
当余之从师也,负箧曳屣,行深山巨谷中,穷冬烈风,大雪深数尺,足肤皲裂而不知。至舍,四支僵劲不能动,媵人持汤沃灌,以衾拥覆,久而乃和。寓逆旅,主人日再食,无鲜肥滋味之享。同舍生皆被绮绣,戴朱缨宝饰之帽,腰白玉之环,左佩刀,右备容臭,烨然若神人;余则缊袍敝衣处其间,略无慕艳意。以中有足乐者,不知口体之奉不若人也。盖余之勤且艰若此。
今虽耄老,未有所成,犹幸预君子之列,而承天子之宠光,缀公卿之后,日侍坐备顾问,四海亦谬称其氏名,况才之过于余者乎?
今诸生学于太学,县官日有廪稍之供,父母岁有裘葛之遗,无冻馁之患矣;坐大厦之下而诵《诗》《书》,无奔走之劳矣;有司业、博士为之师,未有问而不告,求而不得者也;凡所宜有之书,皆集于此,不必若余之手录,假诸人而后见也。其业有不精,德有不成者,非天质之卑,则心不若余之专耳,岂他人之过哉!
东阳马生君则,在太学已二年,流辈甚称其贤。余朝京师,生以乡人子谒余,撰长书以为贽,辞甚畅达,与之论辩,言和而色夷。自谓少时用心于学甚劳,是可谓善学者矣!其将归见其亲也,余故道为学之难以告之。谓余勉乡人以学者,余之志也;诋我夸际遇之盛而骄乡人者,岂知余者哉!
狼三则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