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阳晔破案
[明代]:冯梦龙
欧阳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殴至死者,狱久不决。晔自临其狱,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饮食之,食讫,悉劳而还之狱。独留一人于庭,留者色变而惶顾。晔曰:“杀人者汝也!”囚佯为不知所以。晔曰:“吾观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独以左。今死者伤在右肋,非汝而谁?”囚无以对。
歐陽晔治鄂州,民有争舟而相毆至死者,獄久不決。晔自臨其獄,坐囚于庭中,去其桎梏而飲食之,食訖,悉勞而還之獄。獨留一人于庭,留者色變而惶顧。晔曰:“殺人者汝也!”囚佯為不知所以。晔曰:“吾觀食者皆以右手持箸,而汝獨以左。今死者傷在右肋,非汝而誰?”囚無以對。
“欧阳晔破案”译文及注释
译文
宋朝人欧阳晔治理鄂州政事时,有州民为争船互殴而死,案子悬了很久没有判决。欧阳晔亲自到监狱,把囚犯带出来,让他们坐在大厅中,除去他们的手铐与脚镣,给他们吃食物。吃完后,善加慰问后再送回监狱,只留一个人在庭院中,这个人显得很惶恐不安。欧阳晔说:“杀人的是你!”这个人假装不知道,欧阳晔说:“我观察饮食的人都使用右手,只有你是用左手,被杀的人伤在右边肋骨,不是你是谁?”这个人无言以对。
注释
致:造成。
狱:案件。
临:面对。
狱:监。.
讫:终了,完毕。
色:脸色。
惶:恐惧,惊慌。
顾:四周看。
佯:假装。
治:治理,管理。
劳:安慰。
箸 zhù:筷子。
欧阳晔:复姓欧阳,名晔。
鄂州:古州名,今湖北境内。
决:决断。
独:只。
自:亲自
所以:......的原因
民:老百姓
去:去除
坐:使.....坐
明代·冯梦龙的简介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文学家、戏曲家。字犹龙,又字子犹,号龙子犹、墨憨斋主人、顾曲散人、吴下词奴、姑苏词奴、前周柱史等。汉族,南直隶苏州府长洲县(今江苏省苏州市)人,出身士大夫家庭。兄梦桂,善画。弟梦熊,太学生,曾从冯梦龙治《春秋》,有诗传世。他们兄弟三人并称“吴下三冯”。
...〔
► 冯梦龙的诗(2篇)〕
宋代:
欧阳修
陈康肃公善射,当世无双 ,公亦以此自矜。尝射于家圃,有卖油翁释担而立,睨之,久而不去。见其发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
康肃问曰:“汝亦知射乎?吾射不亦精乎?”翁曰:“无他, 但手熟尔。”康肃忿然曰:“尔安敢轻吾射!”翁曰:“以我酌油知之。”乃取一葫芦置于地,以钱覆其口,徐以杓酌油沥之,自钱孔入,而钱不湿。因曰:“我亦无他,惟手熟尔。”康肃笑而遣之。
此与庄生所谓解牛斫轮者何异?
陳康肅公善射,當世無雙 ,公亦以此自矜。嘗射于家圃,有賣油翁釋擔而立,睨之,久而不去。見其發矢十中八九,但微颔之。
康肅問曰:“汝亦知射乎?吾射不亦精乎?”翁曰:“無他, 但手熟爾。”康肅忿然曰:“爾安敢輕吾射!”翁曰:“以我酌油知之。”乃取一葫蘆置于地,以錢覆其口,徐以杓酌油瀝之,自錢孔入,而錢不濕。因曰:“我亦無他,惟手熟爾。”康肅笑而遣之。
此與莊生所謂解牛斫輪者何異?
清代:
刘墉
既奉命于秦淮之上,又随我于邗沟之东,追攀不疲,以至邵伯南埭,始终之际,良有可称。送蔡明远叙。乙未冬日临。石菴居士。
既奉命于秦淮之上,又随我于邗溝之東,追攀不疲,以至邵伯南埭,始終之際,良有可稱。送蔡明遠叙。乙未冬日臨。石菴居士。
唐代:
柳宗元
临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门,群犬垂涎,扬尾皆来。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习示之,使勿动 ,稍使与之戏。积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为犬良我友,抵触偃仆,益狎。犬畏主人,与之俯仰甚善,然时啖其舌。 三年,麋出门,见外犬在道甚众,走欲与为戏。外犬见而喜且怒,共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臨江之人,畋得麋麑,畜之。入門,群犬垂涎,揚尾皆來。其人怒。怛之。自是日抱就犬,習示之,使勿動 ,稍使與之戲。積久,犬皆如人意。麋麑稍大,忘己之麋也,以為犬良我友,抵觸偃仆,益狎。犬畏主人,與之俯仰甚善,然時啖其舌。 三年,麋出門,見外犬在道甚衆,走欲與為戲。外犬見而喜且怒,共食之,狼藉道上。麋至死不悟。
两汉:
司马迁
陈胜者,阳城人也,字涉。吴广者,阳夏人也,字叔。陈涉少时,尝与人佣耕,辍耕之垄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贵,无相忘。”佣者笑而应曰:“若为佣耕,何富贵也?”陈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鸿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发闾左適戍渔阳,九百人屯大泽乡。陈胜﹑吴广皆次当行,为屯长。会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斩。陈胜﹑吴广乃谋曰:“今亡亦死,举大计亦死;等死,死国可乎?”陈胜曰:“天下苦秦久矣。吾闻二世少子也,不当立,当立者乃公子扶苏。扶苏以数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闻无罪,二世杀之。百姓多闻其贤,未知其死也。项燕为楚将,数有功,爱士卒,楚人怜之。或以为死,或以为亡。今诚以吾众诈自称公子扶苏﹑项燕,为天下唱,宜多应者。”吴广以为然。乃行卜。卜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卜之鬼乎?”陈胜﹑吴广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众耳。”乃丹书帛曰“陈胜王”,置人所罾鱼腹中。卒买鱼烹食,得鱼腹中书,固以怪之矣。又间令吴广之次所旁丛祠中,夜篝火,狐鸣呼曰:“大楚兴,陈胜王。”卒皆夜惊恐。旦日,卒中往往语,皆指目陈胜。
吴广素爱人,士卒多为用者。将尉醉,广故数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众。尉果笞广。尉剑挺,广起,夺而杀尉。陈胜佐之,并杀两尉。召令徒属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当斩。藉第令毋斩,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壮士不死即已,死即举大名耳,王侯将相宁有种乎!”徒属皆曰:“敬受命。”乃诈称公子扶苏﹑项燕,从民欲也。袒右,称大楚。为坛而盟,祭以尉首。陈胜自立为将军,吴广为都尉。攻大泽乡,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离人葛婴将兵徇蕲以东。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陈,车六七百乘,骑千余,卒数万人。攻陈,陈守令皆不在,独守丞与战谯门中。弗胜,守丞死,乃入据陈。数日,号令召三老﹑豪杰与皆来会计事。三老﹑豪杰皆曰:“将军身被坚执锐,伐无道,诛暴秦,复立楚国之社稷,功宜为王。”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当此时,诸郡县苦秦吏者,皆刑其长吏,杀之以应陈涉。
陳勝者,陽城人也,字涉。吳廣者,陽夏人也,字叔。陳涉少時,嘗與人傭耕,辍耕之壟上,怅恨久之,曰:“苟富貴,無相忘。”傭者笑而應曰:“若為傭耕,何富貴也?”陳涉太息曰:“嗟乎!燕雀安知鴻鹄之志哉!”
二世元年七月,發闾左適戍漁陽,九百人屯大澤鄉。陳勝﹑吳廣皆次當行,為屯長。會天大雨,道不通,度已失期。失期,法皆斬。陳勝﹑吳廣乃謀曰:“今亡亦死,舉大計亦死;等死,死國可乎?”陳勝曰:“天下苦秦久矣。吾聞二世少子也,不當立,當立者乃公子扶蘇。扶蘇以數谏故,上使外将兵。今或聞無罪,二世殺之。百姓多聞其賢,未知其死也。項燕為楚将,數有功,愛士卒,楚人憐之。或以為死,或以為亡。今誠以吾衆詐自稱公子扶蘇﹑項燕,為天下唱,宜多應者。”吳廣以為然。乃行蔔。蔔者知其指意,曰:“足下事皆成,有功。然足下蔔之鬼乎?”陳勝﹑吳廣喜,念鬼,曰:“此教我先威衆耳。”乃丹書帛曰“陳勝王”,置人所罾魚腹中。卒買魚烹食,得魚腹中書,固以怪之矣。又間令吳廣之次所旁叢祠中,夜篝火,狐鳴呼曰:“大楚興,陳勝王。”卒皆夜驚恐。旦日,卒中往往語,皆指目陳勝。
吳廣素愛人,士卒多為用者。将尉醉,廣故數言欲亡,忿恚尉,令辱之,以激怒其衆。尉果笞廣。尉劍挺,廣起,奪而殺尉。陳勝佐之,并殺兩尉。召令徒屬曰:“公等遇雨,皆已失期,失期當斬。藉第令毋斬,而戍死者固十六七。且壯士不死即已,死即舉大名耳,王侯将相甯有種乎!”徒屬皆曰:“敬受命。”乃詐稱公子扶蘇﹑項燕,從民欲也。袒右,稱大楚。為壇而盟,祭以尉首。陳勝自立為将軍,吳廣為都尉。攻大澤鄉,收而攻蕲。蕲下,乃令符離人葛嬰将兵徇蕲以東。攻铚、酂、苦、柘、谯皆下之。行收兵。比至陳,車六七百乘,騎千餘,卒數萬人。攻陳,陳守令皆不在,獨守丞與戰谯門中。弗勝,守丞死,乃入據陳。數日,号令召三老﹑豪傑與皆來會計事。三老﹑豪傑皆曰:“将軍身被堅執銳,伐無道,誅暴秦,複立楚國之社稷,功宜為王。”陳涉乃立為王,号為張楚。當此時,諸郡縣苦秦吏者,皆刑其長吏,殺之以應陳涉。
明代:
魏学洢
明有奇巧人曰王叔远,能以径寸之木,为宫室、器皿 、人物,以至鸟兽、木石,罔不因势象形,各具情态。尝贻余核舟一,盖大苏泛赤壁云。
舟首尾长约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许。中轩敞者为舱,箬篷覆之。旁开小窗,左右各四,共八扇。启窗而观,雕栏相望焉。闭之,则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风徐来,水波不兴”,石青糁之。(箬篷 一作:篛篷)
船头坐三人,中峨冠而多髯者为东坡,佛印居右,鲁直居左。苏、黄共阅一手卷。东坡右手执卷端,左手抚鲁直背。鲁直左手执卷末,右手指卷,如有所语。东坡现右足,鲁直现左足,各微侧,其两膝相比者,各隐卷底衣褶中。佛印绝类弥勒,袒胸露乳,矫首昂视,神情与苏、黄不属。卧右膝,诎右臂支船,而竖其左膝,左臂挂念珠倚之——珠可历历数也。
舟尾横卧一楫。楫左右舟子各一人。居右者椎髻仰面,左手倚一衡木,右手攀右趾,若啸呼状。居左者右手执蒲葵扇,左手抚炉,炉上有壶,其人视端容寂,若听茶声然。
其船背稍夷,则题名其上,文曰“天启壬戌秋日,虞山王毅叔远甫刻”,细若蚊足,钩画了了,其色墨。又用篆章一,文曰“初平山人”,其色丹。
通计一舟,为人五;为窗八;为箬篷,为楫,为炉,为壶,为手卷,为念珠各一;对联、题名并篆文,为字共三十有四;而计其长曾不盈寸。盖简桃核修狭者为之。嘻,技亦灵怪矣哉!
明有奇巧人曰王叔遠,能以徑寸之木,為宮室、器皿 、人物,以至鳥獸、木石,罔不因勢象形,各具情态。嘗贻餘核舟一,蓋大蘇泛赤壁雲。
舟首尾長約八分有奇,高可二黍許。中軒敞者為艙,箬篷覆之。旁開小窗,左右各四,共八扇。啟窗而觀,雕欄相望焉。閉之,則右刻“山高月小,水落石出”,左刻“清風徐來,水波不興”,石青糁之。(箬篷 一作:篛篷)
船頭坐三人,中峨冠而多髯者為東坡,佛印居右,魯直居左。蘇、黃共閱一手卷。東坡右手執卷端,左手撫魯直背。魯直左手執卷末,右手指卷,如有所語。東坡現右足,魯直現左足,各微側,其兩膝相比者,各隐卷底衣褶中。佛印絕類彌勒,袒胸露乳,矯首昂視,神情與蘇、黃不屬。卧右膝,诎右臂支船,而豎其左膝,左臂挂念珠倚之——珠可曆曆數也。
舟尾橫卧一楫。楫左右舟子各一人。居右者椎髻仰面,左手倚一衡木,右手攀右趾,若嘯呼狀。居左者右手執蒲葵扇,左手撫爐,爐上有壺,其人視端容寂,若聽茶聲然。
其船背稍夷,則題名其上,文曰“天啟壬戌秋日,虞山王毅叔遠甫刻”,細若蚊足,鈎畫了了,其色墨。又用篆章一,文曰“初平山人”,其色丹。
通計一舟,為人五;為窗八;為箬篷,為楫,為爐,為壺,為手卷,為念珠各一;對聯、題名并篆文,為字共三十有四;而計其長曾不盈寸。蓋簡桃核修狹者為之。嘻,技亦靈怪矣哉!
清代:
蒲松龄
红毛国,旧许与中国相贸易,边帅见其众,不许登岸。红毛人固请赐一毡地足矣。帅思一毡所容无几,许之。其人置毡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顷刻毡大亩许,已登百人矣。短刃并发,出于不意,被掠数里而去。
紅毛國,舊許與中國相貿易,邊帥見其衆,不許登岸。紅毛人固請賜一氈地足矣。帥思一氈所容無幾,許之。其人置氈岸上,但容二人,拉之容四五人。且拉且登,頃刻氈大畝許,已登百人矣。短刃并發,出于不意,被掠數裡而去。
清代:
蒲松龄
其一
有屠人货肉归,日已暮,欻一狼来,瞰担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数里。屠惧,示之以刃,少却;及走,又从之。屠无计,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悬诸树而早取之。遂钩肉,翘足挂树间,示以空担。狼乃止。屠归。昧爽,往取肉,遥望树上悬巨物,似人缢死状。大骇,逡巡近视之,则死狼也。仰首细审,见狼口中含肉,钩刺狼腭,如鱼吞饵。时狼皮价昂,直十余金,屠小裕焉。缘木求鱼,狼则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遗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无计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极力吹移时,觉狼不甚动,方缚以带。出视,则狼胀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张不得合。遂负之以归。
非屠,乌能作此谋也!
三事皆出于屠;则屠人之残爆,杀狼亦可用也。
其一
有屠人貨肉歸,日已暮,欻一狼來,瞰擔上肉,似甚垂涎,随尾行數裡。屠懼,示之以刃,少卻;及走,又從之。屠無計,思狼所欲者肉,不如姑懸諸樹而早取之。遂鈎肉,翹足挂樹間,示以空擔。狼乃止。屠歸。昧爽,往取肉,遙望樹上懸巨物,似人缢死狀。大駭,逡巡近視之,則死狼也。仰首細審,見狼口中含肉,鈎刺狼腭,如魚吞餌。時狼皮價昂,直十餘金,屠小裕焉。緣木求魚,狼則罹之,是可笑也。
其二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
屠懼,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複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并驅如故。
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
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其三
一屠暮行,為狼所逼。道旁有夜耕所遺行室,奔入伏焉。狼自苫中探爪入。屠急捉之,令不可去。但思無計可以死之。惟有小刀不盈寸,遂割破狼爪下皮,以吹豕之法吹之。極力吹移時,覺狼不甚動,方縛以帶。出視,則狼脹如牛,股直不能屈,口張不得合。遂負之以歸。
非屠,烏能作此謀也!
三事皆出于屠;則屠人之殘爆,殺狼亦可用也。
清代:
蒲松龄
一屠晚归,担中肉尽,止有剩骨。途中两狼,缀行甚远。
屠惧,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从。复投之,后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尽矣,而两狼之并驱如故。
屠大窘,恐前后受其敌。顾野有麦场,场主积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担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时,一狼径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数刀毙之。方欲行,转视积薪后,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后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后断其股,亦毙之。乃悟前狼假寐,盖以诱敌。
狼亦黠矣,而顷刻两毙,禽兽之变诈几何哉?止增笑耳。
一屠晚歸,擔中肉盡,止有剩骨。途中兩狼,綴行甚遠。
屠懼,投以骨。一狼得骨止,一狼仍從。複投之,後狼止而前狼又至。骨已盡矣,而兩狼之并驅如故。
屠大窘,恐前後受其敵。顧野有麥場,場主積薪其中,苫蔽成丘。屠乃奔倚其下,弛擔持刀。狼不敢前,眈眈相向。
少時,一狼徑去,其一犬坐于前。久之,目似瞑,意暇甚。屠暴起,以刀劈狼首,又數刀斃之。方欲行,轉視積薪後,一狼洞其中,意将隧入以攻其後也。身已半入,止露尻尾。屠自後斷其股,亦斃之。乃悟前狼假寐,蓋以誘敵。
狼亦黠矣,而頃刻兩斃,禽獸之變詐幾何哉?止增笑耳。
明代:
成鹫
薏珠不免局中疑,棠树长留去后思。
公论在人君信否,请看三楚有丰碑。
薏珠不免局中疑,棠樹長留去後思。
公論在人君信否,請看三楚有豐碑。
南北朝:
刘义庆
陈遗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饭,遗作郡主簿,恒装一囊,每煮食,辄贮收焦饭,归以遗母。后值孙恩掠郡,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时遗已聚敛得数斗焦饭,未及归家,遂携而从军。与孙恩战,败,军人溃散,遁入山泽,无以为粮,有饥馁而死者。遗独以焦饭得活,时人以为至孝之报也。
陳遺至孝。母好食铛底焦飯,遺作郡主簿,恒裝一囊,每煮食,辄貯收焦飯,歸以遺母。後值孫恩掠郡,郡守袁山松即日出征。時遺已聚斂得數鬥焦飯,未及歸家,遂攜而從軍。與孫恩戰,敗,軍人潰散,遁入山澤,無以為糧,有饑餒而死者。遺獨以焦飯得活,時人以為至孝之報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