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子夏易传·卷二·乾下離上

卜商

原文

大有,元亨。彖曰:大有,柔得尊位,大中而上下應之,曰大有。其德剛健,而文明應乎天,而時行是以,元亨。

柔得大中之位,而上下歸焉,無有逺邇,皆大有之也。其德剛健而行,文明以辨,大位德應於天,以時行,是以大亨也。

象曰:火在天上,大有。君子以遏惡揚善,順天休命。

明得其時,上無不容也。善者,道之大也,故揚之。惡者,道之小也,故遏之。上舉其善則惡止矣。君子順其時,美其命而已,故大有之也。

初九,无交害,匪咎。艱則无咎。象曰:大有,初九,无交害也。

夫欲其豐,害物以求有者,斯害來矣。此害之交也。咎可逃乎。初得於主,始有之矣,守其分而不躁,難其志以自保,則終有大而无咎也。未涉於交害矣。易所以戒。大有,剛健之初,先逺害而利,自至矣。

九二,大車以載,有攸往,无咎。象曰:大車以載,積中不敗也。

剛健之中,力之大者也。上之所任事,委於中,致逺,不泥也。

九三,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弗克。象曰:公用亨于天子,小人害也。

為下之長,富有其民,公之位也。為五所有,志達乎尊,以奉其主也。小人不可用也。以上之柔德,則不克,通而謀其害之矣。大有,容之也。御小人者,其道異乎,可大有之而不任也。

九四,匪其彭,无咎。象曰:匪其彭,无咎。明辨晳也。

柔得尊位,而上下咸願應之以時,近親難處之地也。能知禍福之端,畏天下之所覩。如非在五旁,兢以自警,不敢怙恃,可无咎矣。非明辨者不能至也。可謂智矣。剛能處柔者也。

六五,厥孚交如,威如,吉。象曰:厥孚交如,信以發志也。威如之吉。易而无備也。

以柔德而居主位,虚中孚誠民亦奉其誠也。志交信矣。何所備乎。故易然,而保其尊。威如,而獲其吉也。

上九,自天佑之,吉。无不利。象曰:大有,上吉,自天佑也。

剛居極上,尊柔奉之,可謂上賢而順高,而得終。履其信也。得其終也。内符於天,與天合德也。則自天佑之矣。何不利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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