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书记》是《文心雕龙》的第二十五篇,文体论的最后一篇。本篇除对书牍和笺记做了重点论述外,还对各种政务中运用的杂文,共六类二十四种,都做了简要说明。刘勰认为:“文辞鄙俚,莫过于谚。”这种鄙俗的民间谚语,尚为古代圣贤所重视,并采用于经书之中,则其他文辞,“岂可忽哉”!这也是刘勰要全面论述各种杂文的说明。
本篇分三个部分。第一部分论书牍,说明书的含义、起源、魏晋以前书信的写作和运用情况,最后论书信写作的基本特点。第二部分论奏记和奏笺。刘勰认为对三公用奏记,对郡守用奏笺,这是就其大致情况而言。奏记和奏笺的区别,在当时并不是很严格的。笺记与书表也颇相近,刘勰在这部分的最后,简要说明了它们的异同。第三部分论二十四种杂文。主要是逐条解说各种名称的含义,偶举具体作品加以证明。最后强调这些文辞于己于国的重要,希望文人不要忽视。
本篇以书信为重点,其中评及的部分名篇,如司马迁的《报任安书》、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等,在文学史上是有重要地位的。值得注意的是,刘勰所肯定的作品中,不仅《与山巨源绝交书》有“每非汤、武而薄周、孔”的离经叛道之论,刘勰仍评以“志高而文伟”;杨恽的《报会宗书》,更是作者横遭腰斩之祸的主要罪证,刘勰也称赞它是“志气盘桓,各含殊采”的好作品之一。本篇所论各种杂文,虽然没有多大意义,但其中对民间谚语也有一定肯定,认为圣贤不废,值得注意。此外,如主张书信要“散郁陶,托风采”;所有书记的写作,都是“意少一字则义阙,句长一言则辞妨”。所以,披沙简金,其中还是提出了一些有益的意见的。
(一)
大舜曾说:“书写以记载过错。”因为书是用以记载时事的。凡是古代圣贤的言辞,都总称为书;书的作用,主要就是用来记言的。扬雄就说:“言,是人的内心发出的声音;书,则是表达心思的符号。发出声音,写成文字,君子与小人的不同就表现出来了。”所以,书就是舒展的意思。把言辞舒展散布开,写在简板之上,就成了书;《周易·系辞》用《夬卦》来象征书契,就是取文字以明确断决为贵的意思。夏、商、周三代的政务不多,书面的文件也很少应用。到了春秋时期,诸侯之间聘问频繁,持书往来的使者很多:如秦国大夫绕朝赠策书给晋国大夫士会,郑国大夫子家派使臣送信给晋国大夫赵盾,楚国的屈巫从晋国送信给楚公子侧,郑国大夫子产寄信劝告晋国的士匄。仔细读这四封书信,其辞就像在相对面谈。又如滕文公死后,鲁国大夫叔弓为使者到滕国送弔书。由此可见,春秋时期的外交使节,大都已经携带书面文件了。到战国时的献书,多用奇丽的文字组成。汉以后的书札,文辞气度纷纭复杂。读司马迁的《报任安书》、东方朔的《与公孙弘书》、杨恽的《报会宗书》、扬雄的《答刘歆书》等,写得志气宏大,各有异采;都是组织辞采于尺素之上,字里行间荡漾着方寸之心。到东汉时期的书记,则以崔瑗写得最好。三国时的阮瑀,曹丕称其“书记翩翩”;魏文帝搜集孔融的遗作,即使半片竹简也要收录;应璩爱好缀集时事,很注意书记的写作:但这已是较差的作者。魏末嵇康的《与山巨源绝交书》,就是志气高大、文辞宏伟的作品了。西晋赵至的《与嵇茂齐书》,是年轻人的心情激切之作。至于西汉陈遵,他口授下属作书,数百封信,各有不同用意;汉末祢衡代黄祖写信,该亲该疏,各得其当:这两位又是作书的偏才了。仔细总结书这种体制,本在于把话说透彻,是用以舒散郁积的心情,表达美好的言行;因此,应该条理畅达而放任志气,从容不迫而悦其胸怀。能够条理畅达和从容不迫,就有效地发挥相互赠答、交流思想的作用了。
(二)
至于尊贵有别,就须严肃地合于礼仪。战国以前,君臣上下都用书;到秦汉时期确立仪法,臣下对帝王开始用表奏;在诸侯王国中,也称“奏书”;如西汉张敞对胶东王太后的奏书,其意义是美好的。到了东汉,逐渐有了名位等级的不同:对三公上书称“奏记”,对郡守上书称“奏笺”。“记”是言志,就是对上表达自己的情志。“笺”就是表,就是表明自己的情志。东汉崔寔给大将军梁冀的奏记,则是崇尚谦让的好作品了;黄香给江夏太守的奏笺,就是严肃恭敬的遗范了。汉末刘桢的笺记,写得华丽而有益于规劝,曹丕在《典论·论文》中没有论及他的笺记,因而一般人都不知道;如抛开名称而看实质,刘桢的笺记更美于他的诗篇。三国时刘廙的《上疏谢徙署丞相仓曹属》,所用比喻极为确切;陆机自辩其枉罪的表笺,说理周密而文辞巧妙:这可算是笺表的佳作了。查笺记的格式,上和表奏接近,下与书记相似;要像表奏那样恭敬,但没有畏惧的表示;可以像书札那样从简,但不能表现得傲慢无礼。用清丽的文笔以施展其才能,借光华的盛采以加强其感人的力量:这就是笺记的基本特点。
(三)
书记的内容十分广大,它包括各种各样的事体。笔札的名目更为繁杂,古今门类甚多。关于总领百姓事务的,则有谱、籍、簿、录;关于医药、历法和星象占卜的,则有方、术、占、试;关于申明法令和讲兵法的,则有律、令、法、制;关于朝廷和商业方面讲求凭信的,则有符、契、券、疏;关于各种官吏之间询问事情的,则有关、刺、解、牒;关于百姓表达情志的,则有状、列、辞、谚等等。所有这些,都是从内心出发来叙述事理,在笔札上写下言辞;虽然是各种文辞的下品,却是处理政事的要务。
所谓“谱”,就是普。编著世代相承的统系,必须完整普遍,汉代郑玄为《诗经》编的《诗谱》,就是取这个意思。
所谓“籍”,就是借。古代每年借用百姓的劳力,要记在简板上;《左传》中所说“司晋之典籍”,就指此事。
所谓“簿”,就是圃。和各种草木分别种植于园圃一样,有关文案也是分类汇集在文簿里面。汉代的张汤、李广,都曾被官吏按簿问罪,就是为了辨别真伪。
所谓“录”,就是领。如记载古史的《世本》,就是编成简策,总的记录诸侯大夫的户籍,所以叫做“录”。
所谓“方”,就是隅。用医药治病,各有主治之疾,用药的人也专精某个方面,所以称用药之术为“方”。
所谓“术”,就是路。要用最精的技术推算,道路才看得清楚;《九章算术》积聚了数学的精妙,所以称之为“术”。淮南王刘安的《万毕术》,也是这方面的著作。
所谓“占”,就是觇。根据星辰的变化来占验往来升降的吉凶,要通过观察才能看清;古人是登上观台进行观察而书写云物气色的变化,所以叫做“占”。
所谓“式”,就是则。天地之间阴阳五行的消长盛衰,虽然变化无常,但考察其变化是有一定法则的。
所谓“律”,就是中。乐律由黄钟起调,五声都据以正音。用法律来治理百姓,根据周代所制八法就能处理公平。用“律”这个名称,就是取公平中正之意。
所谓“令”,就是命。发出命令,申明禁戒,有如从天而降。管仲说下令如流水,意思是使百姓顺从。
所谓“法”,就是象。军事上的谋略没有一定,但战术的奇正有一定的兵法,所以称之为“法”。
所谓“制”,就是裁。由上而下贯彻执行,犹如工匠依照规矩制造器具。
所谓“符”,就是孚。为了防上征聘召集的虚伪,就依靠出自内心的诚信。夏、商、周三代用玉制的信物,汉代用铜虎和竹箭代替,魏晋以后从简,就改用书翰了。
所谓“契”,就是结。上古时期的人很质朴,以结绳为契约;至今羌人胡人验数,以及商贩记钱的办法,大概就是古代结绳为契的遗风吧。
所谓“券”,就是束。明确的约束,是为了防止虚伪。剖开约券上的文字各执一半,所以周代称为“判书”。古代还有丹书铁券,用以确保信誓。汉代王褒的《僮约》,可说是约券的楷模了。
所谓“疏”,就是布。布置陈列事物,只是摘要写明其大意,所以对短小的字据叫做“疏”。
所谓“关”,就是闭。进出都要经过门,关闭就必须慎重。各种事务决定于当时的政局,政局的顺利或阻塞是应该详细了解的。《韩非子》中曾说:“公孙亶回虽然是圣明之相,却起于地方官吏。”讲的就是这个道理。
所谓“刺”,就是达。《诗经》的作者写诗以讽刺统治者,《周礼》中说断狱要向三种人逐一询问。这种依次到达的方式,就像用针的刺通到底。
所谓“解”,就是释。解释凝结积滞的问题,证验有关之事加以核对。
所谓“牒”,就是叶。用短小的竹简编成碟,就像树枝上的树叶;汉代路温舒截断蒲叶编成牒,就是这种事例。议论政事尚未作出决定,便用简短的牒文相商议。牒文中更为细密的一种叫做“签”。所谓“签”,就是细密的意思。
所谓“状”,就是貌:描述其本原,采取其事实。古代贤人死后,要给他追赠谥号,同时写一篇死者生平事迹的行状,这是较重要的一种状文。
所谓“列”,就是陈。把有关内容一一列举陈述出来,问题就显而易见了。
所谓“辞”,就是口头上的言辞,由自己转达给他人。《左传》中说,郑国于产善于言辞,诸侯都全靠它,可见言辞是不可没有的。
所谓“谚”,就是直质的话。丧弔父母的话不能有文采,所以弔辞也叫“谚”。民间的谚语,也是有实无华的。春秋时邹穆公说的“口袋虽漏仍在其中”,就是这类话了。《尚书·牧誓》中说,“古人有言,母鸡不司晨。”《诗经·大雅》说:“人亦有言,因忧而老。”这都是古代遗留下来的谚语,《诗经》、《尚书》所引用过的。至于陈琳在《谏何进召外兵》中说的“掩目捕雀”,潘岳在哀弔之作中用的“掌珠”、“伉俪”等,都是引用民间俗语写成的。文辞的鄙俗,没有超过谚语的了,可是古代圣贤在《诗经》、《尚书》中,也采为言谈,何况不如谚语鄙俗的种种书记,岂能忽视呢!
上述六类各四条,都包括在书记之中:其中有的本是相通的,但文意各不相同;有的完全用质朴之辞,有的则杂以文采。应根据情况的不同来确定体制,而以精当简要为贵。意思缺少一字就会不全面,一句之中多一个不必要的字也有防害。这都是各级官吏必须实行的,而为追求浮华藻饰的作者所忽略。但有的作者其才气虽为巨著之冠,却常常疏于书札小文,这就如善于相马的九方堙,虽能识别千里骏马,却不能辨别马的毛色和雌雄。文辞不仅可以美化作者自身,也是一个国家的光彩;因此,文坛之土,应该考虑从事实务。
(四)
总之,文章的各种支流,都容纳在笔札之中。有的要驰骋文采,有的则运用朴质。优秀的书札使作者声名显扬于万古,影响很快就传遍千里。众多纷杂的政务,就靠书记得以明察。